第55章_老马的春天_大先锋

第99章老马的春天

龙烈血的床头书桌上有一个老式的闹钟,那方形圆角的外形,土黄色的壳漆,上条的旋钮,再加上一个看起来有些笨笨的不锈钢制的小提手,按现在的眼光来看,也许用“土”字来说更适合一点。这个闹钟是在龙烈血很小的时候龙悍就买的了,上海钟表厂制造,用了1o多年了,一点毛病都没有。撇了一眼床头书桌上的闹钟,闹钟的时针已经快要和桌面平行了,而分针,则刚好和桌面垂直。

  王乐不置可否的淡淡回答道:“不为什么,你这次是来港岛旅行,就不要再问了,交给小永和耀扬来处理。”

天上的雨丝,为军营蒙上了一层面纱,而它,却挡不住迷彩军帽下龙烈血幽幽的双眼……

老马的春天没等刘虎回答,嗖的一声,又一只箭矢射来。

一只手臂被废,机械傀儡顿时风一般的扑向洪武。

身体不舒服要请假一天吗?

小胖想了一下,猛的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原来是这样,我就说呢,瘦猴这个家伙真是太阴险了!”。

老马的春天“爸爸!”

老马的春天这一下,黑衣人算是明白刚才这个胖子为什么说只是拥有这块金属的话给你们五百年的时间都无法造出同样金属来的话了。

  当王乐回到住处,还没坐下歇会儿,穆熙永就上前开口问道。

“贾长军上次被免职并不是因为他没有安抚好轧钢厂的工人,轧钢厂的工人之所以去上访完全就是冲他去的!”

一个月的修炼,洪武的修为提升了一大截,力气变得更加强大,度也更加快了,连听力和视力都提升了不少。

晚饭后,父子俩有过这样的一席对话!

“可是。”洪武好奇地问:“我们在武馆里除了擂台馆赌斗可以挣些钱以外就没有其他大的收入来源了,光这点钱在特殊修炼馆都消费不了几次,更别说购买修炼心法什么的了。”

一声轻响,机械傀儡迅抬手,它毕竟属于机器人,红色的眸子比人类的眼睛观察力强得多,近乎可以扫描,一瞬间就捕捉到了飞刀的轨迹,因此以完好的右臂舞动长剑,想要将飞刀击飞。

此刻,石碑震颤,轰鸣震耳,一缕缕青色雾霭氤氲流转,将其淹没,且八角形的祭台上血痕密布,全都绽放出璀璨的红光,一缕缕血**光芒向着祭台中心汇聚,流向石碑。

  就这样,当王乐从垃圾处理厂回到半山别墅庄园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的边上。

  随即就见王乐眼中金光隐晦地一闪而逝,破妄法眼异能瞬间开启,跟着就往手中的白色玉简透视而去!

那个什么牛顿的第几定理怎么说来着,力量等于度乘以质量什么的。小胖在心里嘀咕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想起来,对于自己的这一击,就度方面小胖还是满意的,可让小胖稍微有点遗憾的是,啤酒瓶破得似乎太早了。

“你这就不懂了吧,这样才叫有男人味,这样才叫有安全感,哪像你那样,瘦得像一根棉花杆似的,看着就是嫩头嫩脑的,一点男人味都没有,搞不好一阵大点的风来你就像风筝一样上了天,要在你的裤袋上拴一根麻绳才能把你拉住!”

在小吴和王哥要走的时候,小吴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烧烤店的招牌――“眼镜烧烤店”,到了现在,小吴终于知道那个店为什么叫眼镜烧烤店了。

老马的春天不仅仅是血液和骨骼,洪武全身上下的肌肉也在颤动,一丝丝如同钢丝虬结在一起,闪烁淡金光泽,真的像是金属铸就的一样,一种可怕的爆炸力量充斥其间,令人惊叹。

一具尸体,一具站着死去的尸体,如此情景令洪武头皮炸,到底还有完没完?又是金色魔兽,又是站着死的人,此地怎么就这么诡异,一切都太不正常了。≥

“外面的空气挺新鲜的!”龙烈血站了起来,笑了笑就走了出去,刚刚坐下的葛明也站了起来,随着龙烈血走了出去,顾天扬也不傻,三把两把的连忙扎好腰带,他也跟着出去了。老马的春天

“和华夏联盟一样,位于大海北方的人们建立起北欧联盟,他们走上了和华夏联盟不一样的道路,对于他们来说,武学是陌生的,他们信奉的是异能。”

老马的春天  因为他拥有的破妄法眼异能,还有在武道上的突飞猛进,无一不是跟他身上的真龙纹身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方瑜看了洪武一眼,没做声,眼神很复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今天一起床就右眼皮老跳,我的第六感最准了,再看看黑炭这个样子,今天准没好事,大家还是小心一点的好,要是被他揍了,那就倒霉了!”

“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魔物,可能真的是自上古就遗留到现在的可怕生物,太过神秘了。”叶鸣之也是心有余悸,此刻他也不比张仲好多少,一样很狼狈,一只膀子衣衫崩裂,整个露了出来。

听着船老大的话,瘦猴他们在嬉闹,而龙烈血却想到了许多:这大概是zh国人的一个特点吧,举凡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甚至大泉出处,总会有这么一些传说,这些传说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会和龙沾上点什么关系,即使没有龙,那么也会有那么一些龙子龙孙蛟怪鳌精之类的东西出来扑腾一下。zh国人都以龙的子孙自居,这种情感,很多外国人都理解不了,这也难怪,同样是龙,在zh国,那是可以翻天覆地无所不能的圣物,象征着威严,力量,权力与不可触摸的尊严,而在国外,那只是一些长着翅膀会喷火的蜥蜴而已,白白辱没了“龙”这个字眼,它的力量与尊严,大多数情况下是用来增添传说中屠龙勇士的光辉。这是东西方不同民族之间演绎了数千年之后的文化差异。zh国人的主流思想是强调人性本善,所以中国人都是先敬神,后敬己。西方的主流思想是强调人性本恶,所以他们都是先敬己,后敬神。前者,在人们“敬己”的时候,原本那高高举起的“神性”便淹没在世俗的洪流当中,再也找不到。后者,却在汹涌的世俗之中寻找出被淹没的“神性”,然后把它高高举起。zh国的儒家和道家,一个入世,一个出世,zh国人崇拜龙,儒家于是把皇帝尊为“天子”,名日:真龙,俨然以“龙”在世间的代言人自居,用国人对龙的崇拜来巩固帝权,践踏万民。zh国人崇拜龙,于是道家把龙屈尊为小神,以显大神之位,用国人对龙的崇拜在这里巩固神权,漠视苍生。在由龙的权威所巩固的帝权与神权之间,国人却没有享受到他们所崇拜的龙的威严,力量,权力与尊严,反而,他们崇拜的东西却离他们越来越远,自汉至唐,以儒道两家之言为主体的汉族华夏文明逐渐衰落,先有五胡乱华的百年之祸,后有大唐千年未见之盛世毁于旦夕之间的乱变,这是历史为华夏子孙敲响的一记警钟――“神性”的泯灭伴随着的通常是“奴性”的产生与信仰的沦丧。至宋,靖康之变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华夏文明由盛转衰的一个转折点。至明,又有土木堡之变,宋明两朝都可以算得上是当时世界上的大帝国,可两代皆为当时的外族所灭,就连皇帝都被外族掳了去,即使放眼世界历史,这样的事也很罕见,用龙作图腾的华夏文明已经不可逆转的在走着下坡路。至清,同属于冷兵器之间的对决,起于关外白山黑水间的女真人,硬是凭借着八旗之力将无论是资源、土地、人口都是其十倍以上的一个庞大帝国征服,这说明了什么?……而在欧洲,同样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战争,同样经历过外族的入侵,王朝的更替,还有那上千年中世纪的漫漫时光,也同样是在神权与及王权的双重压迫下,那些惯于先敬己,后敬神的人一样在黑暗中酝酿着启蒙运动与文艺复兴的曙光,那是一股可以将整个欧洲大6的齿轮快推动运转起来的巨大力量。

“我们旁边那个院子里,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晚上三点多钟跑出来幽会被军营里巡夜的兵哥给逮到了!”

“放心,沈老可是武尊境高手,还有叶先生他们一群武宗辅助,不会有事的。”洪武笑着安慰,他知道,方瑜是在担心沈老他们。

“哦,那谢谢你了!”

“咦,竟然是一头青麟魔鼠。”洪武心里一喜,还真是瞌睡就有人来送枕头了。

  要知道在这之前,无论是任何机关或者阵法,例如成吉思汗地下陵寝,都没能逃过破妄法眼异能的破解。

看着街上那些来来往往与自己擦肩而过的学生,龙烈血又不由得暗自苦笑了一下,同时心里面也升起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迷惑,自己难道真的是为战争而生的吗?龙烈血以前没有过这样的疑惑,但现在,他有了。当龙烈血用一周的时间在第一空降军基地完成以前剩下的那些标准测试项目的时候,不光是他,连龙悍都有了这样的疑惑。龙悍以前就知道自己的儿子在某些方面有着常人难以比拟的天赋,因此,龙悍认为按龙烈血的资质来说,龙烈血要完成剩下的那些标准测试项目的话最少也需要三周的时间,如果过三周的话那剩下的只有在龙烈血假期的时候才能继续了,要不然时间长了的话会影响龙烈血的学业。但龙烈血总是习惯给人惊喜,仅仅一周,龙烈血就完成了剩下的所有标准测试项目,龙烈血在完成这些项目时所表现出来的天赋与技巧,让龙悍大吃了一惊,要不是龙悍从小就一手训练龙烈血的话,龙悍几乎要怀疑自己的儿子以前做过这些方面的训练。就拿射击来说,龙烈血自己也解释不清,自己是第一次用枪,但为什么当自己的手握着枪的时候,对整支枪,对枪口射出去的子弹会有一种难以解释的感应,在扣动扳机的那一瞬间,龙烈血几乎可以感觉到子弹怎样在枪管中梅花形膛线的阴线与阳线的交叉作用下变得旋转起来,当子弹飞出枪口的时候,龙烈血已经知道它会射在什么地方了……

  随即就见隐身的王乐看向面前不远处的吸血鬼。

老马的春天三分钟不到,瘦猴回来了,只不过瘦猴的脸上已经没有了过去时的那种意气风,瘦猴的脸上带着奇怪的表情,就像看到果树上开了花,结出的却是鸡蛋一样。

少年苦笑了一声,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下意识的一转头,差点吓晕过去。老马的春天

钱啊……老马的春天

  即便是其他试炼队成员有强援相助,王乐也有信心与其一较高下,看看到底是谁能笑到最后!

第八十六章 核心学员 --(2791字)

  从眩晕状态当中清醒过来的王乐晃了晃脑袋瓜子,心中满是震惊和意外还有困惑的想道:“小爷只是想要尝试着通过破妄法眼透视到白色玉简里的内容。”

濮照熙拿着那个杯子,狠狠地在圆圆的脸上亲了一下。

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洪武和方瑜悄然隐匿,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外面生的事情。

可如今看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洪武疯狂依旧,且有更加疯狂的趋势,一天约战了三场赌斗!

“我什么事?”洪武一愣。

  “额!”黄胖子瞬间就无言以对,因为他打死也不敢去怀疑德高望重的吴南天。

石桥下是一条小河,河不宽,但水很清,清到让河里的水草都能清晰可见,这条小河顺着龙烈血家的屋后淌过,绕过半个村子,向远处流去,河两边种满了柳树,除了冬天外,河两边都是一片婆娑。在小沟村安上自来水管之前,村里人都倒是到河里取水,因此在河的岸边,可以看到几处由岸上向河下延伸的青石台阶,虽然现在喝的水不再往河里取了,但是还是可以看到很多村里的人来这里洗衣洗菜。河两边的农田里的沟渠,都与河道相连,对于小沟村的孩子来说,这里,又是他们的一个天堂,年纪小一些的,可以到田里的沟渠里戏耍玩闹,拿鱼摸虾,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则就跑到小河里折腾了。无疑,这些乐趣龙烈血是享受不到了,对他来说,下河的经验是在他和龙悍所住的地方翻过一座小山后面的河里得来的。那也是一条河,河面比小沟村的这条河宽了不止十倍,河面深的地方三个人站起来都探不到底,因为河的上游地势较高,那里的水流也很急,而他在那里,自然不是做拿鱼摸虾的事,从学会在水里游泳,一直到横渡,潜渡,到在水里逆流而上,到负重抢渡……事实上,如果不是有龙悍在,龙烈血自认为自己起码会在那条河里死掉五次以上,无论冬夏,从他六岁开始,那条河的记忆一直伴随着他渡过了整整十一年。

此刻,古城外面,遗迹入口处。

从这里人们提到胡先生的语气与神情看,胡先生在这里很受人尊敬。如果真要说起来的话,比起这里的山山水水来,也许胡先生更要出名一些。

老马的春天在小胖和龙烈血议论着警察的时候,接到报警的警察已经到了“眼镜烧烤店”。

  “尘归尘,土归土,下辈子当个良民最好。”

“对,是买的!”老马的春天

挂掉电话,洪武才彻底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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