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_偷风不偷月_大先锋

第48章偷风不偷月

“你是说,这鸡是野鸡,你自己弄的?”

可就算龙烈血刻意保持低调,他在小沟村还是受到众人的关注,一方面是因为龙悍的关系,另一方面则是他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特别的气质。在小沟村和龙烈血接触过或是看到过他的村民,都觉得龙烈血这个人透着点神秘,是个“腼腆懂事”的大男孩。胡先生问的都是一些关于龙烈血的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他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再加上刚才胡先生卖了一个大大的人情给他,他自然说得格外带劲。当张老根在给胡先生说到龙烈血时,“腼腆懂事”的评价是跑不了的,而他呢,则根本没有现胡先生在听到他用“腼腆”来评价龙烈血时那嘴角一丝奇怪的微笑。

“铿锵!”

偷风不偷月“乡亲们,今天把大家召集在这里,一个呢,是有些事情,要和大家交流一下,另一个呢,是我,代表乡政府来看望大家了!”用抑扬顿挫的语气说完这话,乡长面带微笑的看着底下的小沟村村民,按照以前的经验,说到这里都要顿一下,好让底下的人有时间鼓掌,鼓掌的人也有,以刘祝贵为最,他在那里拼命的的鼓掌,还用眼神示意自己那一伙的几个人鼓掌,于是,三五个人的掌声响了起来,就像一个肾亏的人把尿洒在了芭蕉叶上一样,淅淅沥沥的,其他的人动也没有动,冷冷的看着他们的表演,乡长的微笑僵硬在脸上,不过恨快的,他就反应过来。他连忙抬起两只手,做了一个向下压的动作,这一招,像极了电视里的大人物,还好,现在这一招还管用,那淅淅沥沥的掌声消失了,就如同从来没有出现过。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深入到吸血鬼控制地域深处,才有这么多出入频繁的吸血鬼提供给王乐猎杀。

  而这次只能靠自己了。

“不对。”洪武心中忽然一动,不由得道:“武馆怎么可能真的让我们去送死,先不说外界舆论会如何,就算是我们去了,可到时候人都死光了他们还上哪儿去招收学员去?”

偷风不偷月“叶先生好。”林雪乖巧的叫了一声,引的叶鸣之哈哈大笑,“嗯,小姑娘不错,长得漂亮,也有礼貌,和洪武这小子在一起你亏了。”

偷风不偷月“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剩下的那几个人手里面没有任何‘武器’的原因――他们根本来不及拿什么东西,试问如果你在吃饭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同伴被别人用一件‘凶器’砸得满脸开花,你会赤手空拳就冲上去吗?也许有人会,但却不是所有人都会,至少,你会想找一件足够给你对付‘他’的东西你才会冲上去,而现场,这几个人几乎还来不及拿什么东西就被人打昏了,从人在这种情况下生反映到动作的时间来看,他们连拿一件东西的时间都没有,也许仅有一个……”王哥置着昏迷在最外边的那一个人,“估计开始的时候这个人站得最远,所以可以转身去拿东西,你看那张椅子,还有那张桌子的靠那几个人最近的边缘位置的那个椅子的空缺,那个人站得最远,但留给他的时间也只够他转过身拿起了一把椅子,但看样子他拿的椅子还来不及用这场战斗就结束了!”

顿时,一场混战爆了!

一个个护卫队战士,以及方瑜,洪武,脸色都不好看,十八座宫殿中的魔兽失控,古城将会变成什么样?

“妈的,快让开,挡着老子视线了。”哗啦一声,人群像是蚂蚁一样往外面溃散开来。

“干嘛停了?”

龙烈血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对于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他可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说到这里,就不得不介绍一下这个男人了,这个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姓曹,叫曹天云,当过兵,打过与安南的自卫反击战,战后回来不久就在家乡开了采石场,也就是离龙烈血家不远的那一个,在龙悍出事后,龙悍就来到了现在住的这里,龙悍是个不喜欢亏欠别人的人,可是对这个曹天云却是例外,在开始的时候,龙悍带着龙烈血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得到了曹天云很大的帮助。在龙烈血有记忆以来,就认识了这个“曹叔叔”,那时他的这个“曹叔叔”常常趁龙悍不注意的时候塞给他一些好吃的小东西,有一次甚至给他买了一个玩具小汽车,当然,那个玩具汽车龙烈血没有玩过,因为才刚给他的时候就被龙悍现了,龙悍理所当然的没收了,“曹叔叔”还为此与龙悍闹了个脸红脖子粗的。在平时,龙悍雕的石头,都是从采石场拉来的,龙悍的狮子雕好以后,又由这个“曹叔叔”拿到外面去卖。卖来的钱,开始的时候他可是一分不要,后来在龙悍的坚持下从里面提了三成给他,如果他不要,那么龙悍就走,没办法,他要了,可嘴里却常常说龙悍不拿他当兄弟。龙烈血有时候也奇怪,自己的老爸和他可是完全的两种性格,两个人怎么会成为莫逆知交,他问龙悍,龙悍不说,在他问这个“曹叔叔”的时候,他的“曹叔叔”曾很严肃的对他说“小龙,我的命是你爸冒着枪林弹雨捡回来的,有些东西你现在还小,等你长大就明白了。”那时候,龙烈血只有八岁。十年过去了,原来不懂的东西,现在已经明白了,可龙烈血觉得,自己在父亲面前,可以算是长大了,可在这个“曹叔叔”面前,自己好象还是个孩子,这让他多少有点哭笑不得。

一番解释之后,方瑜终于认可了洪武去荒野区狩魔的事情。≥≧

  这一夜,共有三十五只侯爵吸血鬼,三只公爵吸血鬼的性命被王乐给收割,从而获得了六十五个战功积分。

王利直想跑过去拦他,可还没转过身子手就被刘祝贵的二儿子拽住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脸上“啪”的一声就被打了一个耳光,刘祝贵的二儿子边打边骂:“让你这个狗日的装穷,平时吃那么多药怎么就有钱了?”王利直想挣开手,结果手还没挣开,肚子上一阵剧痛,已被刘祝贵的二儿子踢倒在地。

  当车子行驶到半路上的时候,坐在后面的王乐突然开口问道:“港岛的垃圾处理厂在什么地方,带我过去。”

  话音刚落,就见黄胖子毫不犹豫的回道:“哥哥我现在就去找师尊他老人家!”

  毕竟这种古老悠久的遗址空间,一直以来王乐还不曾遇到,更不要说进去过了。

“我已经知道了。”龙悍的脸上依旧没有太多的表情。

偷风不偷月原本那些以为闫正雄必然会赢的人都瞪大了眼睛,一个个像是吃下了一只绿头苍蝇,膈应的要死,却一个个都难得的保持了沉默,没有人出声,洪武的表现太凶残了,给他们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

他跑到沈老身边,好奇的问,“沈老,方老师的父亲究竟是什么来头?竟然是武尊境高手,还带着十几个武宗境的人。”

先天混沌体代表什么洪武不太清楚,但他能感觉到,这种体质一定很不凡。偷风不偷月

第五十四章 小胖的礼物 --(4445字)

偷风不偷月洪武心中很清楚,他必须要公开,否则很可能会被推到众多强者的对立面,下场凄惨。

就在今天,命运的蝴蝶似乎煽动了一下翅膀!

此地阴森森,唯有一座三丈高的祭台堆砌在哪儿,成八角形,每一条边都有十几米长,十分的巨大,通体为暗红色,像是被鲜血染红的一样,上面雕刻着种种图案,有仙人穿梭宇宙,有神兽捣碎行星,有璀璨星河流淌,贯穿了无尽光年......

少年眸光一冷,一拳打出,“砰”,扑向他的那头魔兽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出,整个四分五裂。

  当初进入成吉思汗地下陵寝,那也是在金忠信这种常年在盗墓行里打滚的摸金校尉牵头,才得以成功进入。

屋子外面的空气让大家精神一振,大脑中的那一丝萎靡很快就在夜里的凉风中消失了。整个院子里,只有走廊那里还亮着几盏不黄不白的灯,其他的地方完全一片黑暗,远处菜地里的蛙叫声虫叫声大得就像在耳边一样。

  “你这个杀才,抖什么威风,别吓着家里人,本姑娘可没心思陪你在这儿玩杀人,不知道我是光荣的人民警察吗?”

刘虎无奈,只能点头答应,他快的将两个四阶武者的背包搜了一遍,竟然找到了十六个魔兽耳朵,其中使枪的四阶武者身上有七个,都是三级兽兵耳朵,穿血色衣服的年轻人身上则有九个,五个三级兽兵耳朵,四个四级兽兵耳朵,显然好东西都被他一个人霸占了。

“妈的,快让开,挡着老子视线了。”哗啦一声,人群像是蚂蚁一样往外面溃散开来。

  想到这里后,隐身的王乐也就没继续留下来的兴趣,毕竟要等到明天月圆之夜的时候,才能随着那位长老吸血鬼进入湖底下的那处遗址空间里面。

洪武大惊,他脑海中出现了种种神秘的符号,他看不懂,但却能领会其神韵,似乎是一种绝世武技,为一种飞刀绝技,十分的玄妙与神奇,仅仅是点滴印记就令他不禁痴迷。

  “这世上说到头,怕的还是狠人,如果懦弱一点儿,就会被吞了,为了证明自己的狠,每个人都自己的手段,例如运用手里的财富,或是权力来显示自己的强大实力和狠辣。”

偷风不偷月“嗯,有点分量,应该值不少钱。”洪武随便挽了两个刀花便不再关注战刀了,这的确是一柄好刀,但他对刀法并不太感兴趣,因此对这柄刀也就不怎么在意,只觉得值不少钱,不舍得丢掉。

  顿了顿,王乐继续对俩人说道:“何况这颗神秘种子就连很多天阶老怪都没有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凭你我的本事,要是真给研究出个道道来,那才真是奇了怪了。”偷风不偷月

龙悍此时的拳头以一种旁人无法想象的姿态停在了龙烈血的脸前。在龙悍和龙烈血中间,是一个唯一还在龙烈血家院子里能够站立住的石人,这个石人摆出的是一个防守的姿势,龙烈血站在石人正面,龙悍站在石人的后面,而龙悍的右手却从石人的后背穿过了石人的胸膛,静静地停在了龙烈血的面前,这是最短的距离。偷风不偷月

“铿锵!”青色的掌刀越的璀璨了,劈砍在合金地面上,竟然爆出如金属碰撞一般的声响。

  说完后,郑歌随手将存放这颗神种子的盒子重新盖上,然后就往王乐手里递了过去。

古城大门洞开,并没有关闭,里面的景象隐约可见,在这个地底空间顶上一样有璀璨的夜光石,在散着迷蒙光晕,照亮了整个古城,令城中的街道房屋可以看清,式样很古老,恢弘而又大气,不同于洪武所见过的任何古迹,仿佛是上古先民居住的神城一般。

刘虎激动地在前面挥手,洪武一愣,而后便走了过去,“虎子,快两个月不见,你越长越壮实了啊。”

只要修炼《混沌炼体术》,无论你的体质是什么属性,一旦你能五行合一,修炼到混沌先天境界,你就能蜕变成先天混沌体。

烈血听着天河的话,微微一笑,小胖这个样子他觉得没有什么不对,如果什么时候小胖学得和瘦猴一样了,那么小胖也就不是小胖了。

要知道,十八都天魁斗大阵被破的时候可是有很多宝物冲出来,最终都散落在了古城中。

龙牙的脊部,也就是刃身的中间位置,异常的宽厚,从龙口处开始,它和刃背之间就保持着一个恰当的比例往刀尖处延伸而去,因为脊部的宽厚,在龙牙的左右刃面,每一面都有两个血槽,一个在刃脊的上面,一个在刃脊的下面,龙烈血可以想象,当龙牙刺入人的身体时,龙牙身上的这四个血槽是怎样的一个澎湃,龙牙所造成的那种难以缝合的“x”型伤口,足以让一头大象在数分钟之内不支倒地,在这一点上,龙牙可以说是按照军刺的风格以更夸张的手法设计出来的。

  从眩晕状态当中清醒过来的王乐晃了晃脑袋瓜子,心中满是震惊和意外还有困惑的想道:“小爷只是想要尝试着通过破妄法眼透视到白色玉简里的内容。”

“铛。”

“你就是龙烈血?”龙烈血前面一个刁着烟的人问道,那时候在学校,刁点的同学的标志就是嘴上一根烟。

偷风不偷月当然,还是要避开曾文兴的,因此洪武施展寸劲杀的时候都是背对着曾文兴,令他难以看到。

听到龙烈血承认了蒋为民的死讯,那个人的嘴角动了动,眼神很复杂,半天没有说话,只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说到表,瘦猴又忍不住看了看戴在自己右手受腕上的那块“piagetpo1o”,简洁大气的线条,光亮的白金表带,还有那一块带着陨星光彩的表面和那些让人冲动的钻石。一直到现在,瘦猴都觉得自己如在梦中,想到自己的右手手腕上套着的是一块差不多三十来万的家伙的时候,瘦猴总有一种要晕眩的感觉,瘦猴总觉得,那块表戴在自己的手腕处,好像会漏电一样,通过那里的血液再流回到自己心脏的时候,心脏都被电得微微有些麻痹了。长这么大,身上的装备的价值第一次由三位数变成了六位数。偷风不偷月

  毕竟他这次深入吸血鬼控制的地域,最重要目的就是为了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巩固自己在战功排行榜上首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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