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_百世求仙_大先锋

第49章百世求仙

  前后也只是个大便的功夫,当然了,司机小弟也不会认为王哥吃多了,特意跑到垃圾处理厂来大便。

该说的都说了,测试也完成了,徐振宏和众人打了个招呼,叮嘱众人好好准备就走了。

过了一会儿,龙悍似乎从自己的悠远的思绪中脱离出来了。

百世求仙翠湖是单行道,在王哥和小吴开着他们的三塔纳警车从翠湖边上绕过去的时候,龙烈血和小胖刚刚从酒楼里出来,小胖和龙烈血还要去准备明天军训用的东西,两方擦肩而过。

和内6地区比起来,沿海地区更加的危险,到沿海地区狩魔很危险,但危险越大,机遇也就越大,沿海地区有着内6地区所没有的各种魔兽,它们身上的材料都很值钱,比内6地区的要值钱不少。

  而这次只能靠自己了。

由于不认识紫色金属片上的文字,洪武对其一无所知,苦思良久依然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

百世求仙  “不知道小爷的破妄法眼可能看透玉简里面的内容。”

百世求仙“别打呵欠了,你再打,都快要把我也弄得想睡觉了!”看到顾天扬又张开了嘴,葛明无奈的说道,看到自己的话好像不起作用,葛明的脸上露出一丝“温馨”的笑容,“要不要我帮你醒醒瞌睡?”

不仅仅是洪武,还有很多同样在这片区域狩魔的武修也见到了如此惨状,每个人的心中都难以平静。

半年的时间,洪武没有急于提升修为,都在稳固的前进,力求在每一个小境界都将基础撸实,可即便如此,他也修炼到了武者九阶巅峰。

  “王哥,现在咱们去哪儿?”22ff.com

在龙烈血读完初中,并考入了县一中后,龙悍对他的训练也基本上结束了,用龙悍的话说,龙烈血到了现在,已经不是可以通过反复的训练就可以提高的了。龙烈血上高中以后,他住了校,龙烈血一个星期回家一次,让龙捍检验一下自己的进度。除了那个训练完成的理由以外,还有一个原因促使龙烈血住校,龙悍担心龙烈血不知道怎么和别人相处,不知道怎样融入这个社会,龙烈血的种种,既是他骄傲的原因,也是他烦恼的根源,隐隐中,他好象有一种预感,龙烈血的这一生已经不是他自己可以预料的了。在龙烈血高中的这段时间,龙烈血并没有让龙悍失望,他猜测出了父亲的意思,同时心智也比以前成熟了很多,想了很多以前从未想过的事,家里的那台电视,虽然播放的节目没有几个是让龙烈血喜欢的,可也不得不承认,也正是这台电视,让龙烈血明白了很多很多东西,让他了解了外面的世界,让他初步接触到了人世百态,让他明白了这世上有很多人,每天都在喜怒哀乐,生老病死中颠簸,这些东西是以前是他从未想过的。因此,在高中的时候,也可能是因为可以和同龄人接触的时间更多了,或是以前生的事正在人们中间逐渐淡忘了吧,虽然冷漠的性格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可至少,在龙烈血的身上,有了一些少年人开朗的影子。如果说以前的龙烈血是一块冰的话,那么高中的龙烈血可以算作是块石头吧――没有冰那么冷,在太阳下还会有点温度。

  至于那些对手敌人,只能爱莫能助了,再说也是活该,和谁过不去都成,大不小破产,失势,沦为普通民众里面的一员,或是断手断脚的成为伤残人士,至少还有条小命在儿。

  “姐夫,为什么?”穆熙虎壮着胆子问道。

这就是龙烈血在听到新生回来时候的感觉。然后……已经没有然后了,剩下的,你就感觉到自己像搬了把椅子坐在非洲的草原上一样,而你的对面,万兽狂奔向你袭来。

“向哥,我叫洪武。”洪武好奇的问,“向哥,你这是第几次出去狩魔了?”

思考了三秒钟,龙烈血觉得这件事似乎没有必要和父亲提起,前面,小沟村已然在望了……

在回到自己住的屋子的时候,顾天扬是带着几分悲壮的表情的,大家可以想一想,三十个老男人住一间屋子,每天大家都一身臭汗的,快一个星期了,大家连澡都没有洗过一个,那屋子里会是什么味道。

  当王乐回到住处,还没坐下歇会儿,穆熙永就上前开口问道。

  要是一直在联盟大军控制的地域范围,或者是吸血鬼控制的地域边缘,王乐就算是想要大开杀戒,单单为了寻找吸血鬼,都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功夫。

百世求仙  所谓事情反常,必有妖。

  顿了顿,郑歌继续说道:“归根到底还是老弟你手中的这套古法炼体之术,实在是可遇不可求的罕见重宝,相信门中师长即便是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是心甘情愿,不会有任何犹豫!”

在那个家伙不可置信的眼神里,龙烈血双手操起两个啤酒瓶,狠狠的砸在了他的脑袋上,这一下,这个家伙真的昏了,看到龙烈血的举动,四周一片惊呼。百世求仙

  全身赤.裸着的王乐躺在一处山间小谷里的深潭水面上,心中美滋滋的想道。

百世求仙先不管县城里人们看到车队的震撼与疑问,还有那些纸钱是如何的在折磨着那神经脆弱的可怜的环卫局局长,小沟村的车队出了县城以后。车队一路东行,经过七个乡镇,十多个村子以后,在一个前面的路已经不好走,而此地刚好可以掉头的地方停了下来,停下来的地方临着一条河,再不远就是一座小山,那小山有个名字叫清风岗,现在正是山上的树木郁郁葱葱的时候。很多人的坟都修在那里,在这里修坟,只要向这座山所属的村里交一笔钱就可以了,如果你还想把坟修得漂亮点的话,也不要你亲自动手,这里有专门接这种活的人,只要你能出得起钱,就算你想把坟修成宫殿,他们也可以帮你做到。前两年,县里一个当官的就在这里为他死去的老爹修了一座豪华墓地,占地近半亩,坟墓修得有一层楼那么高,钱花了多少没人知道。大概是他死去的老爹保佑他或是他给他死去的老爹选了个风水好的地方吧,他那死老爹下葬还不到一年,他就高升了,调到了别的地方。因为这件事,还使得这里山上的地价升了一把,以前在这里买个一般大小的坟位也就是差不多六七百块钱,现在政府鼓励火葬不提倡土葬,再加上其他原因,这里的随便一个地方的坟位价钱比以前提高了整整两倍还多一些,有些地段好的则更贵。但就算这样依然有人愿意来这里土葬,特别是农村里的,家里哪怕是再穷,老人不在了也得土葬,不管埋在什么地方,否则村里人就会看不起你。

不过还有一点困扰着他,那就是在他问及众人那两个人的长相和身体特征时,他得到的回答几乎是五花八门的。

一战之后,贝宁荒野中心区域像是凭空凹下去了一大片,许多参天大树和山头都不见了。≧中文≯

平衡!

  毕竟他这次深入吸血鬼控制的地域,最重要目的就是为了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巩固自己在战功排行榜上首名位置。

在龙烈血开始运功的时候,一个诡异的景象出现了,远处水潭上面那一层白白的雾气,似乎像被某种东西牵引着一般,慢慢的,慢慢的,漂了过来,只不过是两分钟的时间,龙烈血所在的那个地方,已经笼罩上了一层白白的雾气,白白的雾气和水潭那边的雾气连成了一体,似乎还有越来越多的趋势,终于,当那些雾气的浓度到达一个顶点的时候,它们不动了,就像被凝固在空气中一样,这样的情况维持了几秒钟,接着,似乎有一个无形的震荡波扫过,那些雾气抖动了一下,然后,慢慢的,慢慢的,它们就以龙烈血为中心,如漩涡一样的围绕着龙烈血盘旋起来……

  这一瞬间,王乐就感到自己的脑海“轰”了一声,一阵晕眩!

“当然不可能。”一个热心的学员解释道:“价钱虽然有点黑,但武馆其实还是很公平的。”

“对……对……对,我们也没有在值班室里抽烟,巡逻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偷看那些漂亮的姑娘……”

在大多数人的目光只盯着消防队员怎样和大火做斗争的时候,在那幢建筑底下大多数人都在叫喊着和奔跑着的时候,那个人,静静地站在那里,如一尊石像,不言不动,只是面对着那着火的地方,飞溅的水花如雨,已经将他的头和衣服完全打湿。

“不,我家出十万,还请各位叔伯把丧事办得风光一点。”

院落之间的小路,是用鹅卵石铺成的,那些鹅卵石被弄成一条一条的,形如台阶,中间并不相联,青的,黄的,红的,每一个鹅卵石都是鸡蛋大小,就那么错落有致的铺在地上,在那些一条条相隔的鹅卵石之间,是细密的两寸来高的青草,如此布置,看上去就觉得舒服,再想想小胖家院子里的那些花岗岩地板,跟在胡先生身后的龙烈血在心里比较了一下,行了,实在没啥好比的了。

百世求仙“您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洪武笑道。

吼啸声不断,如此可怕的大战令荒野中心的魔兽魂飞九天,全都惊的飞逃,远离战斗中心。百世求仙

  当王乐回到住处,还没坐下歇会儿,穆熙永就上前开口问道。百世求仙

“我的天,竟然是一座上古城池!”

  此时郑歌跟着说道:“三弟你先好好休息,我和大哥马上就去找门中长辈。”

洪武就在人群中,这次华夏武馆收获巨大,跟着沈老一起去的十几个武宗境高手每人身上的背包都是鼓鼓的,散着一缕缕迷蒙的光晕,不用想也知道,背包里肯定都是些宝物。

狩魔在继续……

  所以这个当下,关于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的事情,在王乐脑海里转了一圈就抛之脑后,更多的则是在想着那湖泊地底深处的遗址空间。

“哗……”客厅里唯一的一张大理石桌面的桌子在龙烈血的第三击中四分五裂,空气中立刻弥漫起一股油漆被烧灼过的味道。

那刘祝贵的大儿子似乎很疑惑,就问了一句:“那个什么龙悍和王利直又是什么关系?他没必要出头吧!”

咪松着眼,葛明白了顾天扬一眼,紧了紧身上新加上的一件衣服没有说话,就在刚才,两个人打了个赌,赌的是明天谁洗饭盒,顾天扬猜龙烈血今晚弄的是凉拌萝卜之类的东西,而葛明则有不同的看法,虽然葛明也猜不透龙烈血弄的是什么东西,但顾天扬那毫无想象力的答案还是让葛明嗤之以鼻,凭直觉,葛明相信龙烈血绝对不会弄这么简单的东西,就算要弄的话,也不需要一个小时啊。

  毕竟他这次深入吸血鬼控制的地域,最重要目的就是为了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巩固自己在战功排行榜上首名位置。

所谓擂台馆就是专门给学员们切磋比武的地方,里面全是擂台,都是六边形的,两个学员想要切磋比武就可以来擂台馆登记,然后进入武馆安排的擂台进行比武,点到即止。

  这时就见面露无奈之色王乐,自我安慰道:“既然是从上古时代遗留下的神秘种子,那么必定有其不寻常之处,只是你我暂时没有发现而已。”

百世求仙而北涵区军队势力不比东南市,因此他们就默许佣兵们到防御墙外猎杀魔兽,得到的魔兽材料自然也归佣兵们所有,这样一来军队节约了人力,佣兵也得到了好处,谁也不会说什么。

从龙烈血有记忆以来,甚至刚开始会走路,龙捍便开始有计划的训练起他来。至于母亲的印象,在龙烈血脑里,那只是淡淡的一点在黑夜的天空里漂浮的萤光,龙烈血也曾看过母亲的照片,那是她和龙捍回到小沟村后去乡上领结婚证时照的,照片上的母亲,梳着一条长长的辫子,笑得很幸福,穿着一件印花的衬衣,因为相片是黑白的,等到龙烈血能够分辨这幅照片的意义的时候,龙烈血已分不清照片上的母亲,当时穿的那件花衬衣上花的颜色,每次在想到母亲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龙烈血就会想到蒲公英,想到那随着风到处飘荡的蒲公英。在龙烈血小的时候,他就不止一次,追逐着被风吹走的蒲公英,一个人在山里跑,淌过小溪,越过草地,穿过灌木从,爬上石头,冲下山坡……一直跑到他而最后的结果,都是蒲公英消逝在风中,而一个小孩,躺在地上,满身伤痕,筋疲力尽,想着母亲的的衬衣上蒲公英的花纹。而在照片上的龙捍,穿了一件绿色的军衣,没有领花,没有肩章,只是很普通很普通的一件,在那个时代,十个男人,有七个都穿那种绿衣服,但就是一件普通的衣服,穿在龙捍身上,却显出一股英武的气势。

“为此,我命令。”百世求仙

  如果不是相当于武道地阶初期修为的公爵吸血鬼,那位长老吸血鬼就不会说重赏,让他们晋升到相当于武道地阶中期的领主级吸血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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