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_远古伊甸_大先锋

第16章远古伊甸

洪武审视自身,从自身出,看自己究竟需要什么。

“抚……刀……思……壮……志……”

“增强了集体的凝聚力!”

远古伊甸那个传令的兵哥小跑着复命去了。

将重力室重力系数提高到十二倍地球重力,洪武浑身猛然一震,弯腰,曲腿,他闷哼一声,身体力量全力爆,这才稳住没有直接跪下去。

“哦,我也不点了,那你就看样子给我们两个上够就行了!”

“停下。”

远古伊甸“终于死了。”没有去管地上的七柄飞刀,洪武身体一软,躺倒在地,大口大口的喘息,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到现在他才现,自己的衣服都湿透了。

远古伊甸许佳一只手抱着她放在床上当枕头的史奴比大狗,一只手吃着赵静瑜买来的巧克力,吃得津津有味。

  此时王乐呵呵笑着又说道:“小弟能得到一件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东西,不管它有用没用,也算是一种缘分嘛。”

龙烈血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对于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他可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说到这里,就不得不介绍一下这个男人了,这个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姓曹,叫曹天云,当过兵,打过与安南的自卫反击战,战后回来不久就在家乡开了采石场,也就是离龙烈血家不远的那一个,在龙悍出事后,龙悍就来到了现在住的这里,龙悍是个不喜欢亏欠别人的人,可是对这个曹天云却是例外,在开始的时候,龙悍带着龙烈血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得到了曹天云很大的帮助。在龙烈血有记忆以来,就认识了这个“曹叔叔”,那时他的这个“曹叔叔”常常趁龙悍不注意的时候塞给他一些好吃的小东西,有一次甚至给他买了一个玩具小汽车,当然,那个玩具汽车龙烈血没有玩过,因为才刚给他的时候就被龙悍现了,龙悍理所当然的没收了,“曹叔叔”还为此与龙悍闹了个脸红脖子粗的。在平时,龙悍雕的石头,都是从采石场拉来的,龙悍的狮子雕好以后,又由这个“曹叔叔”拿到外面去卖。卖来的钱,开始的时候他可是一分不要,后来在龙悍的坚持下从里面提了三成给他,如果他不要,那么龙悍就走,没办法,他要了,可嘴里却常常说龙悍不拿他当兄弟。龙烈血有时候也奇怪,自己的老爸和他可是完全的两种性格,两个人怎么会成为莫逆知交,他问龙悍,龙悍不说,在他问这个“曹叔叔”的时候,他的“曹叔叔”曾很严肃的对他说“小龙,我的命是你爸冒着枪林弹雨捡回来的,有些东西你现在还小,等你长大就明白了。”那时候,龙烈血只有八岁。十年过去了,原来不懂的东西,现在已经明白了,可龙烈血觉得,自己在父亲面前,可以算是长大了,可在这个“曹叔叔”面前,自己好象还是个孩子,这让他多少有点哭笑不得。

后面的那个家伙显然没料到龙烈血这么嚣张,几个家伙开始在后面小声的议论起来。

刺耳的尖笑声如在耳畔,洪武根本就不敢回头,一步十几米,快的往大门逃去。

“我对他没什么成见。”楚震东看着何强,“我这个人从来都喜欢用事实说话,对贾长军这个人,何副校长了解多少?”

得到隋云的夸奖,这个沈剑飞上校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含蓄的笑容。

而有幸吃到早点的同学,你也别羡慕,至少他们觉得自己没什么值得让人羡慕的,一大桶面条,唯一的佐料是一大碗盐巴和一同样的一大桶漂着三五片白菜叶子,“清澈见底”的“汤”,那面条因为是一大锅一起煮的,所以你也别指望能煮得多好,当面条可以用汤勺舀起来的时候,你也可以想象一下了。

在前面开车的警卫员听到龙烈血这么说,暗自吞了吞口水,唉呀我的妈呀,自己今天算是知道什么叫无知者无畏了,那些记军长儿子大过的人,难道不知道谁是他老子么?

没有女人不喜欢听自己男人的赞美。女主人笑了起来,依旧可以看到当初几分明艳的神采,她把手放到了濮照熙的肩上,轻轻为濮照熙捏着肩头。

这是什么逻辑?龙烈血有些好笑,不过看顾天扬和葛明的样子两人十有**就是这么认为的。

龙烈血却眼神一凝,不过小胖他们没有注意到。

  “小爷可不想被人当着冤大头给宰了。”盘膝坐在草席上的王乐情不自禁的喃喃自语道。

远古伊甸  至于那些对手敌人,只能爱莫能助了,再说也是活该,和谁过不去都成,大不小破产,失势,沦为普通民众里面的一员,或是断手断脚的成为伤残人士,至少还有条小命在儿。

“三叔,你放心吧。”徐峰淡然一笑,满不在乎。

第十二章 青麟魔鼠 --(3352字)远古伊甸

进入宫殿,那种金色的光芒越的璀璨了,且有一缕缕神圣与浩瀚的气息自宫殿中心处传来。

远古伊甸也正是因为这样,如今在火狮岭中的试炼者才会如此疯狂,杀人,要么被杀,就这么简单。

这面石碑实在是太不凡了,可以说是一座无价的“藏经楼”,上面的绝学全都传承自遥远的过去,每一种都强大无比,乃是上古先民都要顶礼膜拜,以求可以修炼的惊世绝学。

可谁愿意一辈子就修炼下品的修炼心法和武技,身法?

洪武却并不知道连美女老师方瑜都在关注他,此刻的他正盘膝坐在公寓的地板上,潜心修炼。

此刻,就连躲在树上的龙烈血也想知道,到底是什么金属可以像那个胖子所说的,哪怕1oo亿美金卖出去都会有人争着要。而只个世界上,出得起上亿美元的人又有几个,那个黑衣人又是什么身份呢?

  穆大小姐没好气的训完后,客厅里沉闷的气氛顿时就缓和了不少,空气也重新流通了起来。

  “不知道小爷的破妄法眼可能看透玉简里面的内容。”

有人认出了扑来的可怕魔兽,声音都变了,这种魔兽极为的强大,浑身青金色鳞甲密布,防御力惊人,且飞行度极快,一双鳞甲羽翼如同天刀一般锋利,可轻易切开兽将级魔兽的皮肉。

龙烈血笑着摇了摇头。

  随即大奔启动,就往王乐的半山别墅住处行驶而去。

  顿了顿,王乐继续对俩人说道:“何况这颗神秘种子就连很多天阶老怪都没有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凭你我的本事,要是真给研究出个道道来,那才真是奇了怪了。”

就在龙烈血他们在等待着进场机会的时候,另一个人在车里却暴跳如雷。

远古伊甸看着面前打过来的这平平直直的一拳,瘦猴在心里为这两个大哥叹了口气,这就是专业和业余的区别了,别的不说,这一拳看着虽然凶狠,可瘦猴知道这一拳的威力有限,只靠胳膊上那三两肌肉能有多大的杀伤力啊?还有啊,剩下的这两位兄弟一点配合都没有,在这位大哥出拳的时候,他的大半个身子已经把后面那个人给挡住了。

  为此备受震撼的王乐,并没有继续去透视寻找那位长老吸血鬼提到的一滴烛龙鲜血。远古伊甸

  想到这里,王乐就决定用自己的破妄法眼来试试看。远古伊甸

  即便是他王乐神经强韧,意志坚定无比,也不敢在那里待久了。

“武神?”洪武一呆。

其实在很多时候,一个人选择什么样的朋友,什么样的兄弟,他也就是在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态度。

  随即大奔启动,就往王乐的半山别墅住处行驶而去。

  这也让王乐觉得,每年的失踪人口,其中有一部分应该就是这么消失的,毕竟这世上,会杀人的家伙不止他王乐一个,同样也大多不是笨蛋。

  就这样,当王乐从垃圾处理厂回到半山别墅庄园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的边上。

自小受到父辈的熏陶,每一个成长在武学世家的人对武学都有着极深的领悟能力,一旦进入华夏武馆便可在短时间内登堂入室,比一同进入武馆的人要快很多。

杀死了金毛狮子,洪武并没有多少高兴,他很清楚,这次纯属是运气。≥

“我们这些人就是那些做了自由佣兵的人。”

“哦,你说小宝啊,他现在正在楼下的院子里和老赵他们几个的孩子玩得正高兴呢?”

“我身上唯一值钱的一柄战刀都给了你们,而且我不过是一个六阶武者,对你们每一个人都没有威胁,你们不如放了我,免得与华夏武馆结仇。”洪武大起胆子,耐心的劝道。

远古伊甸  穆大小姐没好气的训完后,客厅里沉闷的气氛顿时就缓和了不少,空气也重新流通了起来。

第七卷 第九十三章 第一周的前三天 --(4179字)

“咦。”想到这里,洪武倒是不免一惊,“刘虎,我看你年纪似乎比我还要小,难道已经是三阶武者了?”远古伊甸

客人一共有三个,有一个人是那天回家时和龙烈血打过照面的,四十多岁的样子,另外两个也都是小沟村的,一个年龄也是四十多岁,另一个年龄要稍大一些,差不多五十多岁,腰带里插着一只烟杆。出于一种由龙悍训练培养出来的本能,龙烈血悄悄的,不着痕迹的观察起这三个人来,三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那被太阳晒成紫铜色的皮肤,一看这皮肤的颜色,龙烈血就知道他们是小沟村标准的村民,那种皮肤的颜色,不是像有的人那样故意去太阳低下晒一下,染个色,表明自己很阳光的那种颜色,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紫铜色,只有常年在田地当中劳作的人才会有。还有他们的手,粗糙而有力,手上的皮肤和脸上的是一个颜色,其中一个人手臂上有一个疤,不注意看可能还会看走眼,那个疤在那个人左手靠近手肘处,岁月已经让那个疤失去了原本的样子,一般人根本注意不到。龙烈血却注意到了,看到那个疤,龙烈血就知道了,这个人当过兵,那个疤,是枪伤,看那块疤的样子推断出受伤的时间,刚好,那几年在和安南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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