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濒临突破 --(2842字)
只不过这次死在他手里的是异端吸血鬼罢了,除此以外,和以往的大开杀戒并没有什么区别。
“高手!”刘虎就站在洪武身边,此刻也不禁说道。
天唐锦绣 虽然这湖底地下遗址空间藏有一滴烛龙鲜血的传说,王乐完全不会相信,但没找到进入遗址空间的门户,终究是让他为此有了足够的兴趣想要进去探一探,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越浓郁的五行元力汇聚而来,紧接着就是一缕缕璀璨的金色元力,《金刚身》也濒临突破,如今一同爆了起来,金色的元力汹涌而来,将洪武淹没在当中,一道道金色的元力流淌过他的血肉骨骼,经脉脏腑,令他浑身金灿灿,像是一尊佛。
郑歌跟着点头附和道:“我甚至怀疑这颗神秘种子是不是真的来自上古时代。”
“唉,都是些四五级的兽兵,杀它们真是没意思呀。”少年自然就是洪武,如今他击杀六级兽兵都不是难事,对这些四五级的兽兵实在是兴趣缺缺,都懒得在它们身上浪费力气。
天唐锦绣在高一的时候,我就收到了别的男生写给我的情书,有很多,我一封也没看,我心里有一个小小的梦想,我希望有一天能在书桌里面现一封你写给我的情书,但我知道,这种可能性比太阳往西边出来还要小,在你的眼睛里,除了你们宿舍的几个好兄弟以外,就只剩下图书馆里的书了。
天唐锦绣不知怎地,龙烈血一进大厅视线立刻就和任紫薇的视线碰在了一起,任紫薇慌张的转移了视线,龙烈血也一样,两个人都想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龙烈血的视线一转移,马上就现了一直往这边盯着看,嘴角还挂着贼笑的那三个家伙,龙烈血面无表情的走了过去坐下。
“如此恢弘的古城,里面肯定有了不得的宝物,该不会被洪武那小子抢先得到了吧?”徐峰低声嘀咕,有些不甘心。
两个人的对话不多,可范芳芳下,任紫薇的脸今天总是很容易红;小胖和瘦猴也现老大笑起了虽然总是那么淡淡的,但今天,老大的笑容似乎,只是似乎啊,比平时多了那么一点点。
飞刀太快了,临空飞来,令徐正凡大骇,他扬起手中战刀劈去,战刀和飞刀碰撞竟然被撞得一偏,一声轻响,飞刀倒飞开去,战刀却断为了两截,一截坠落在地,只剩半截还留在徐正凡手上。
所谓擂台馆就是专门给学员们切磋比武的地方,里面全是擂台,都是六边形的,两个学员想要切磋比武就可以来擂台馆登记,然后进入武馆安排的擂台进行比武,点到即止。
看到他们跑过来,围着龙烈血那几个人都不由自主的站到了一起,把龙烈血空了出来,小胖(宿舍里已经这么称呼他了)、瘦猴(小胖给金昊起的外号)和仇天河跑了过来,小胖的手里还拿着一块砖头,上面沾着泥,估计是刚从花台里给拿出来的。
“小虎问的对,王哥为什么偏偏就挑了苏家立威?”
本来瘦猴是和小胖一起坐前排的,瘦猴觉得坐前排比较拉风,可是在经过两次不大不小的“惊险”以后,瘦猴还是决定和老大一起坐后排比较有安全感。
就在众人冷汗淋漓的时候,王乐突然开口说道。
顿了顿,王乐的脸色一改,冷漠的道:“一个都不行!”
在一阵颠簸和动机那巨大的轰鸣中,龙悍的座机安全着落在离mk市区约四十多公里郊外的一个小型军用机场内,在飞机的度由快转慢最后到完全停下的时候,飞机上的乘务人员已经打开了飞机的舱门,舱门的外面,一架扶梯已经放好了。
因为他拥有的破妄法眼异能,还有在武道上的突飞猛进,无一不是跟他身上的真龙纹身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嗯,那头独角魔鬃差不多走远了。”半个小时之后,洪武才从树干之上跳了下来,他像是一只灵猫一样,悄无声息的向着不远处的大树靠近。
天唐锦绣 而这次只能靠自己了。
一柄飞刀出现在他的手上,飞刀上有着一缕缕奇特的纹络,古朴而又神秘,散着奇异的气息。
地下两千多米的地方,一座古城伫立,历经千古,巍峨依旧,青黑色的城墙上布满了斑驳的痕迹,一层石粉散落在墙根上,像是在向人们昭示其岁月的悠久,可追溯到上古时候。八>一中文>天唐锦绣
但你丫非要放贱,拿自己的小命和眼前的这位杀星玩儿,能怪得了谁,当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天唐锦绣这一下,黑衣人算是明白刚才这个胖子为什么说只是拥有这块金属的话给你们五百年的时间都无法造出同样金属来的话了。
王乐不置可否的淡淡回答道:“不为什么,你这次是来港岛旅行,就不要再问了,交给小永和耀扬来处理。”
有华夏武馆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做后盾,他心里也踏实了许多。
“好啊,你还藏东西,你拿着什么,快拿出来,不会是那个木头人送你的吧,难道他开窍了?”
其中一扇窗户中,站着徐涛和一个身材极度魁梧,足有近两米高的壮汉,徐涛透过窗户,指着洪武道:“哥,他就是洪武,没想到这小子竟然真的通过了武馆考核,哼,我一定不会放过他。”
小胖依旧大大咧咧的。
对于王乐来说,其它神兽存在不存在跟他没半毛钱关系,但传说中的真龙是否存在,那关系可就有点儿了。
“如果无知也可以算做一种个性的话你确实挺有个性的!”
一种种秘术全都非比寻常,强大无比,或是用于逃命,或是用于杀敌,尽皆玄妙不可言,令洪武挑花了眼,如痴如醉。
郑歌跟着点头附和道:“我甚至怀疑这颗神秘种子是不是真的来自上古时代。”
所以这个当下,关于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的事情,在王乐脑海里转了一圈就抛之脑后,更多的则是在想着那湖泊地底深处的遗址空间。
所以王乐很快就收起透视湖底地下空间的视线,不再浪费功夫。
天唐锦绣 王乐摸着怀里穆熙妍乌黑柔顺的长发,呵呵笑着道:“性格决定命运,我不想留下后患,让对手的**消失,这是最好的办法。”
又要回到小沟村了,不过这一次回来,父子两人的心境已经和上次完全不同了,上次回到小沟村是为了王利直的事。≧而这一次,是为了扫墓,在龙悍走之前,父子两都想到林雪娇的墓前看看。天唐锦绣
郑歌点头同意道:“没错,留着这颗神秘种子,算是给自己留个念想,也许哪天就在机缘巧合下弄清其中的秘密了。”天唐锦绣
龙烈血微笑着,看着三人在打闹,高考的这段时间,大家都太压抑了,今天,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虽然成绩还没有下来,不过,大家也都有了一个相对不错的结果,无论是小胖、天河还是瘦猴,大家都得到了自己想得到或应该得到的东西,虽不是完美,但也叫人基本能够满意。而自己呢,细细回想高中这三年,自己得到了些什么呢?小胖他们三个应该是自己最大的收获,到了现在,自己才稍微有点明白以前父亲和自己说过的那句“到时候,你会有自己的朋友”是什么意思,现在小胖他们,不仅仅是自己的朋友,更是自己的兄弟。
笑狂笑着
“嗯,我们不急。”洪武点头。
胡先生家的房子很大,院子更大,有点旧社会那种有钱的书香人家的感觉。一进大门,正对着的就是一座高达五六米的假山,假山下是一个水池,水池中的水由假山上流下,像一个小小的瀑布,龙烈血一看就明白了,那从假山上飞泻而下的水流,完全是假山下的一小个天然的泉眼涌出的,如此安排,真是妙不可言,在那个水池中,几尾鲤鱼,有红的,有白的,正抢在那个小小的瀑布下面,游得正欢。观一假山,已知主人胸怀!
顿了顿,郑歌继续说道:“归根到底还是老弟你手中的这套古法炼体之术,实在是可遇不可求的罕见重宝,相信门中师长即便是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是心甘情愿,不会有任何犹豫!”
王乐深深看了眼黄胖子和郑歌,狡猾的说道:“相信二位哥哥不会让小弟在接下来的这场交易当中吃亏。”
洪武抬头,心中黯然,头狼已经向他扑来,其他几头魔狼也行动了,一同扑向他。
不过,他们终究是太小看洪武了!
可在小胖几人的眼中,龙烈血就是他们真正的偶像。在小胖看来,那些平时喜欢在女生面前出点风头,叼根烟就以为自己是男人,染个头就认为自己很阳光,再随便卖弄点课本上背来的东西就以为自己很渊博的家伙,连跟老大提鞋都不配。更别说那些在学校里爱显摆所谓“家世”的“人才”了,坐着家里十多万一辆的小轿车来上学就能把鼻子抬到了天上,穿一双他老爸公费出差时帮他买的“名牌”运动鞋就巴不得整天在操场上跑,要是家里有个什么人在县里的一个什么衙门里当个什么长之类的,那乖乖不得了,平时有意无意的挂在嘴边不说,就连他看人的那眼神,都会让人以为他是秦始皇第二。虽然对龙烈血的家世谈不上什么了解,就算是龙烈血的老爸,三人也只见过一次面。但别的不说,就只说这小小的罗宾县,在小胖的了解中,除了自己兄弟三个人以外,就没有谁戴过十万块以上的手表,自己兄弟三人却戴了,手腕处这薄薄的这一小块东西,连上表链,不到二两重,但却是一辆小轿车的价钱,而这表,是老大送的,就像送一只十块钱的电子表那样就送了。那些“人才”跟老大比起来,只是一个字――屁!
一种名叫《电光毒龙钻》的金属性腿法,施展开来迅猛无比,攻击的穿透力更是十分惊人。
“我看见张老根今天晚上带来了一个小老头,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就住在了张老根家,好多人往张老根家跑,也不知道是干什么!”其中的一个村民甲说道。(这种人,实在是懒得给他想名字了)
天唐锦绣今天,象往常的每个星期五一样,一到下午第三节课的下课铃声一响,龙烈血就停下了手中的笔,合上了书,丝毫不理会周围同学诧异的眼神,开始收拾书包准备走人。在罗宾县一中,从成绩上来说,龙烈血不是最出色的,可龙烈血绝对是最受人瞩目的一个,这种瞩目,不是星光灿烂耀眼生花的那种,而是由距离所产生的那种间杂着好奇与其他说不清的一些东西所综合起来的感觉。这个十八岁的少年的外貌,见过的人都知道,用英俊两个字来形容似乎有些不恰当,这并不是说他长得有问题,而是在他身上,有一些用“英俊”这个词所无法表达出的一些东西,可以这样说,凡是认识他的人,先注意他的,不是他的外貌,而是他身上那种说不出来的东西。他跟那些让小女生尖叫的所谓“阳光男孩”不同,宽广的额头,挺直的鼻子,略带紫色的面孔仿若刀削,再加上经常抿得紧紧的嘴唇,这些东西,让他这张脸多出了几分冷酷坚决的味道,与“阳光”这个词搭不上多少边。让他的脸看起来有点柔和的东西是他的眼睛,龙烈血的眼睛大大的,弯长而秀气,如蒙着雾气的两潭深水,这双眼睛,就算放到女孩子身上也会让人觉得漂亮而有神韵,而放到了龙烈血身上,则因为这双眼睛,使他的面孔看起来有些天真与朦胧起来。龙烈血脸上还有一个特别的就是他那两道略显弯长飞扬的眉毛,眉毛不浓,不清,不散,不乱,象是一对在云中翱翔的翅膀,所有的这些都组合在了这个叫龙烈血的少年的脸上,不是帅比番安,却也独一无二,乍看只觉清秀,甚至是略显文气,再看则觉得清明爽朗,山高云淡,细看则摄人心魄,令人不敢逼视。他也没有值得夸耀的家世,在一个学校里,有地委书记的女儿,有法院院长的公子,还有百万富翁的千金……而龙烈血的父亲,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石匠,关于这一点,龙烈血也从来没有掩饰过,他很坦然。
一个卖油条的男人推着他卖油条的小车飞快的从对面跑了过来,龙烈血赶忙让开了自己的身体,那个男人一边跑一边大喊,他的小推车上,热气腾腾的,有半锅滚油,油里面还放着两根没有来得及拿起来的油条,在那个油锅下,还有一个红红的小火炉,油锅的旁边是一个放着一团面的面板,挡在他前面的学生们纷纷闪避在一边,看样子,大家已经习惯了。
这是怎么了?天唐锦绣
“我要回家,我想我爸我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