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_永恒之门_大先锋

第29章永恒之门

菩珠 烛火焚香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章(→)

小胖说的确实是事实,瘦猴也没有反驳,难道真的要把这些书拿去当废纸拿去卖吗?一想到要这样,大家都觉得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难受。

“别傻了,那不是什么林肯,那是凯迪拉克,连这个都不懂,还来这里瞎吹什么!”

十几层高的楼顶上,除了木屋之外就没有其他建筑了,上千平米宽的楼顶扇十分空旷,中间竖立着十几根水泥柱子,都有一尺粗,被洪武用钢丝串联了起来,成了他平时晾晒衣服的晾衣杆。

永恒之门  至于那些对手敌人,只能爱莫能助了,再说也是活该,和谁过不去都成,大不小破产,失势,沦为普通民众里面的一员,或是断手断脚的成为伤残人士,至少还有条小命在儿。

  所谓事情反常,必有妖。

一个月以来,古城中时时都有大战生。

  随即就见隐身的王乐看向面前不远处的吸血鬼。

永恒之门“我也无法向你解释清楚什么是上古遗迹,上古的地球有一段遗失的历史,消失的文明,早就已经埋葬在了岁月中,他们遗留下了一些遗迹,其中的很多东西都令人匪夷所思,叹为观止。”

永恒之门一顿狂揍,洪武每一拳落下都会令紫红魔兽皮开肉绽,一会儿时间紫红魔兽就只能躺在地上哼哼,眼看是不活了。

那名叫曲艳的女生脸色变了变,忽然怪笑道,“哟,我到是差点忘了,你可是洪武的小相好,我要是欺负了你等他回来八成会给你报仇吧?”

  “额!”黄胖子和郑歌顿时语塞,没理由去反驳王乐的这番自我安慰。

“嗯,就是这里了。”洪武满意的点了点头,轻轻拨开藤蔓,跳进了山洞中。

时间已经指到了18点,学校下午的下课时间是17点35分,正值晚上下课吃饭的时候,学校里的学生也都从教学楼里跑了出来,这校园里道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拿着书回宿舍或抬着饭盒去食堂的学生们的身影,已经等了半个多小时了,可要等的人还是影子都不见一个。

胡先生一直在品茗轩那里等着,看到龙烈血在云生的带领下缓缓走过来,胡先生眼中有一种难言的神采。

十几步之后,一股令人心悸的气息扑来,洪武心中一动,头也不回,抓住那柄战刀就朝身后劈了过去。

龙烈血只好苦笑着把那天他和雷雨干架的经过简单的说了一遍。

林中平和一群邻居在一起喝酒闲聊,洪武和林雪插不上嘴。

  此时王乐通过刚才的聊天,就已经知道眼前这两只吸血鬼是价值十个战功积分的公爵吸血鬼。

“南朝陶弘景在其所著《养性延命录》卷下之《导引按摩》中曾有这样的记载,‘礁国华佗,善养生,弟子广陵吴普、彭城樊阿受术于佗,佗语普曰:人体欲得劳动,但不当使极耳。人身常摇动,则谷气消,血脉流通,病不生,譬犹户枢不朽是也。古之仙者及汉时有道士君倩,为导引之术,作雄经鸱顾,引挽腰体,动诸关节以求难老也,吾有一术,名曰五禽戏。一曰虎,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鸟,亦以除疾,兼利手足,以常导引。体中不快,因起作一禽之戏,遣微汗出即止。以粉涂身,即身体轻便,腹中思食。吴普行之,年九十余岁,耳目聪明,牙齿坚完,吃食如少壮也。’,这是目前可以确定年限最早的记载‘五禽戏’的文献了,楚校长所练之‘五禽戏’,虽然简单,却也是大有来历,作用非凡的功法!”

  王乐不置可否的淡淡回答道:“不为什么,你这次是来港岛旅行,就不要再问了,交给小永和耀扬来处理。”

看着龙烈血的样子,很难想象就是在刚才,他就如一个冷血的刽子手一样面带微笑的把九颗子弹送进了那个心中充满了绝望与不甘的小野智洋的脑袋里。

永恒之门  随即就见隐身的王乐看向面前不远处的吸血鬼。

洪武睁开眼睛,两道光芒自他眸子中一闪而逝,此刻他浑身气血充盈,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

就这样,何强面带着从容的微笑,从队伍的一边向另一边走去,他隔几步就喊一声“同志们好!”或“同志们辛苦了!”。看着细雨中那些站在雨中浑身湿了大半的学生在大声地回应着他的口号,何强满意极了,他的心中,权利的**在膨胀着,就像他的男性的生殖器在膨胀着一样,在那一遍又一遍的口号之中,他甚至感觉到某种梦遗般的快感。永恒之门

  当然,王乐不排除有试炼队成员在他离开后跟着就出来了,同样是主动出击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

永恒之门  这时徐耀扬恨恨的说道:“陈天旭那个老贼看来留了一手,只说了这一个藏匿地点,其它的都没说出来。”

以洪武现在的修为,一旦施展寸劲杀的话甚至有可能击杀武者五阶的人类武修,对四级兽兵等级的魔兽几乎可以横扫,即便如今以战刀施展寸劲,只能挥出寸劲杀百分之七十的威力,但也有了近乎四阶武者巅峰层次的战力,想要击杀四级兽兵等级的魔兽虽然有些难度,也并非不可能。

  顿了顿,郑歌继续说道:“归根到底还是老弟你手中的这套古法炼体之术,实在是可遇不可求的罕见重宝,相信门中师长即便是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是心甘情愿,不会有任何犹豫!”

“老七说的没错,这青色的光芒神圣而又祥和,且似乎蕴含着浩瀚莫测的威能,说不定是件很强大的上古神兵。”徐正凡也激动了,他看向徐家二叔祖,“二叔,我们进去吧?”

今日一战,洪武本来是处在下风的,轮修为他或许不比徐涛差多少,但武技的欠缺却是个致命伤。

自从那次数学课上有过突出表现以后,各科老师,或许是在班主任郭老师的沟通下吧,虽然离高考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但还是抓紧时间对龙烈血进行特别“照顾”,这种“照顾”实在是让龙烈血无话可说。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龙烈血也许是个天才,但是龙烈血的天才显然不是在读书上面。对教科书上的好多的东西,龙烈血理解不了,也很难说服自己去接受。龙烈血的思维习惯是偏重于理性的,因此,在各门学科中,相比较而言,他的数学是学得最好的,而语文和历史这两门课在班级里只能算是中等水平。透过别人的一只眼睛去看历史,揣摩着出题者的思想去学习语文,这本身,就让龙烈血有些难以接受。至于政治课本,则彻头彻尾的是一本体现着黑色幽默风格的消遣读物,说zh国人没有幽默感的那些人1oo%的都没有看过龙烈血他们的政治课本。

  王乐对于黄胖子和郑歌的门中师长信任有限。

这是龙烈血上学以来第一次参加毕业聚餐,在他小学和初中的时候都不兴搞这个,在瘦猴“不要错过了‘最后的晚餐’”的催促声中,龙烈血他们提前2o分钟到了“白天鹅”。一路行来,瘦猴是最兴奋的,班上同学之间那男生女生若有若无的情愫与暧昧关系是他在路上谈论得最多的东西,在上路之前,他还抽点时间到宿舍里好好的打整了一下,那颗头梳得是油光水滑的。

  唯一清楚的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都是因为这条龙纹身引起。

  随即就见隐身的王乐看向面前不远处的吸血鬼。

这个……这个……这个家伙是谁,实在……实在……实在是太嚣张……太嚣张了!

武者七阶的修为,再加上洪武的临战经验,境界比他们高的多,对付他们简直太容易了。

永恒之门“因此,我要提醒你们,要合理的把握这两个方面的平衡。”

  当王乐回到住处,还没坐下歇会儿,穆熙永就上前开口问道。永恒之门

  当车子行驶到半路上的时候,坐在后面的王乐突然开口问道:“港岛的垃圾处理厂在什么地方,带我过去。”永恒之门

“呵……呵……怎么没有呢?要不怎么让你们穿救生衣呢?要是遇到不会水的,在摘花或者拿鱼的时候掉了下去,那可麻烦得很!”

洪武的修为的确只有武者六阶,但他修炼有《混沌炼体术》,不能以常规的武者六阶标准来衡量,且修有“寸劲杀”,“八极拳”和“九宫步”也修炼到了登堂入室境界,一身战力足以媲美不比八阶武者。

  三炼其经脉窍穴……

“嗯。”许方面有忧色,“闫旭的那表哥我见过一次,名叫徐涛,听说半年前就通过华夏武馆的入馆考核,现在应该已经是华夏武馆的正式学员了。”

  如果真给狸猫换太子掉了包,那他王乐可就真是哭都哭不出来了。

“有的,上次在学校同学过生日的时候……”说到这里,小吴突然停住了,他已经明白了王哥的意思,再看看面前的这个现场,小吴想起刚才自己的那个答案,立刻一头冷汗。

  自从将洪家的孙子汤姆等人扔到焚化炉处理后,王乐已经习惯用此种方法销尸灭迹。

广场上,徐振宏看着依然留在广场上的8o97人,欣慰的点了点头,临阵退缩的终究只是很小一部分人。

  王乐也没搭话,接过穆熙妍递来的茶水,喝了两口,才摇头回道:“一网打尽的方法看来是不行了,对方化整为零,今天找到的只是其中一批,还有其他的分散在其它地方。”

按照信的先后顺序,龙烈血撕开了其中的一封。

龙烈血垂手肃立在一旁,看着父亲的手轻轻的摩挲着母亲的墓碑,父亲的动作很温柔,很温柔。母亲的墓碑上,是两列苍劲的字体“爱妻龙氏雪娇之墓―夫龙悍泣立”,别人可能不明白,但龙烈血却明白,那两列字体,是父亲用手指在青石上一笔一笔的“写”下来的,那字体中间沉淀的暗红色的东西,不是油漆,而是鲜血,每年清明或是母亲忌日的时候,那墓碑上的字体的颜色就会再次的鲜艳起来。自己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资格这样做,按照父亲的说法,想要让自己的鲜血能够有资格沾染于祖先的墓碑之上,那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年满十八岁,二是个人的能力获得家族中家长的认同,而现在,准确的说,自己还未满十八岁,虽然父亲已经认同了自己的能力,但现在,自己还不够资格这样做。

永恒之门此地毕竟是一座上古城池,历经万古,谁也不知道当中究竟有什么。

“……很多男生认为擦防晒霜是女生的专利,在这里,我要纠正一下他们的错误,如果你也是这样想的,那么恭喜了,在军训回来后两周之内我敢保证你上街的时候绝对有可能被人围观,要么是你的皮肤晒得太黑,他们把你当成老外,要么是你的脸实在已经晒得惨不忍睹,他们来看个希奇,有的男生被晒得休学一个学期,因为太丑了不敢出来见人,你相不相信?所以如果你不想得到这种待遇的话,我建议你买一瓶防晒霜,倍数在35倍以内就可以了,不要太高……”

“其实,武尊境当老师还不算是最吸引人的地方。”叶鸣之看着洪武惊愕的样子,笑道,“对于天才学员而言,真正吸引他们的是核心学员的那种环境,潜龙与雏凤争鸣,他们这些自恃甚高的人,也不愁没有对手了。”永恒之门

龙烈血的床头书桌上有一个老式的闹钟,那方形圆角的外形,土黄色的壳漆,上条的旋钮,再加上一个看起来有些笨笨的不锈钢制的小提手,按现在的眼光来看,也许用“土”字来说更适合一点。这个闹钟是在龙烈血很小的时候龙悍就买的了,上海钟表厂制造,用了1o多年了,一点毛病都没有。撇了一眼床头书桌上的闹钟,闹钟的时针已经快要和桌面平行了,而分针,则刚好和桌面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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