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_珍宝珠_大先锋

第96章珍宝珠

顶级暴徒 老李要雄起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章(→)

对这家学校所属的生物科技公司,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楚震东是给予了厚望的。以西南联大强势的,在生物技术领域内的研究做支持,这家校属企业主要从事的是生物制药方面的研及生产。最初建立这个公司的目的,楚震东是希望能通过这个公司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产、学、研三位一体”的教育产业化模式,以此来给社会树立起一面旗帜,以此来扇那些喊着教育产业化口号,却把眼光盯在学生钱袋里的人的一记耳光。

“还有没有其他的事了?”

  王乐甚至相信无论换谁在那处空间里待久了,都会疯狂到恨不得杀了自己。

珍宝珠对刘祝贵来说,龙悍一走,他浑身轻松,正在他琢磨着怎么来收拾小沟村那些刁民的时候,调查组来了,他知道以后连忙跑到乡里去找乡长,可是已经找不到了,不仅找不到,乡里的人还告诉他,他被“暂时”停职了。刘祝贵不甘心,他又去找乡里派出所的王所长,去的时候也没找到,派出所的人告诉他,王所长到县里开会去了。

龙烈血很认真地在做着这顿饭,拿出了自己的浑身解数,过了今天,父亲就很难再吃上自己做的饭了。

  心思念转后,隐身的王乐嘴角含起一丝冷笑,心中暗道:“为了不打草惊蛇,暂且留着你们的性命,等事后再收取这二十个战功积分!”

  这时就见王乐笑着摇头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小弟绝对没有借机狠狠宰一刀的意思,到时候给的好处意思到了就行。”

珍宝珠“小子,其实你不用给自己太大的压力,每年都有成为核心学员的机会,以你的资质,今年或许不行,但明年肯定没问题。”叶鸣之语重心长的道,“你还年轻,不用这样逼自己。”

珍宝珠  这是怎么了?

  顿了顿,王乐的脸色一改,冷漠的道:“一个都不行!”

车外除了宽敞的路面,修剪整齐的草坪和绿化带以外,看不出一点军营的痕迹,就连路边仅有的一些建筑物,都贯彻了“低、矮、平”的三大特色,显得毫不起眼,这和大多数人的想象完全不同。

  一炼洗脉伐髓……

听着船老大的话,瘦猴他们在嬉闹,而龙烈血却想到了许多:这大概是zh国人的一个特点吧,举凡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甚至大泉出处,总会有这么一些传说,这些传说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会和龙沾上点什么关系,即使没有龙,那么也会有那么一些龙子龙孙蛟怪鳌精之类的东西出来扑腾一下。zh国人都以龙的子孙自居,这种情感,很多外国人都理解不了,这也难怪,同样是龙,在zh国,那是可以翻天覆地无所不能的圣物,象征着威严,力量,权力与不可触摸的尊严,而在国外,那只是一些长着翅膀会喷火的蜥蜴而已,白白辱没了“龙”这个字眼,它的力量与尊严,大多数情况下是用来增添传说中屠龙勇士的光辉。这是东西方不同民族之间演绎了数千年之后的文化差异。zh国人的主流思想是强调人性本善,所以中国人都是先敬神,后敬己。西方的主流思想是强调人性本恶,所以他们都是先敬己,后敬神。前者,在人们“敬己”的时候,原本那高高举起的“神性”便淹没在世俗的洪流当中,再也找不到。后者,却在汹涌的世俗之中寻找出被淹没的“神性”,然后把它高高举起。zh国的儒家和道家,一个入世,一个出世,zh国人崇拜龙,儒家于是把皇帝尊为“天子”,名日:真龙,俨然以“龙”在世间的代言人自居,用国人对龙的崇拜来巩固帝权,践踏万民。zh国人崇拜龙,于是道家把龙屈尊为小神,以显大神之位,用国人对龙的崇拜在这里巩固神权,漠视苍生。在由龙的权威所巩固的帝权与神权之间,国人却没有享受到他们所崇拜的龙的威严,力量,权力与尊严,反而,他们崇拜的东西却离他们越来越远,自汉至唐,以儒道两家之言为主体的汉族华夏文明逐渐衰落,先有五胡乱华的百年之祸,后有大唐千年未见之盛世毁于旦夕之间的乱变,这是历史为华夏子孙敲响的一记警钟――“神性”的泯灭伴随着的通常是“奴性”的产生与信仰的沦丧。至宋,靖康之变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华夏文明由盛转衰的一个转折点。至明,又有土木堡之变,宋明两朝都可以算得上是当时世界上的大帝国,可两代皆为当时的外族所灭,就连皇帝都被外族掳了去,即使放眼世界历史,这样的事也很罕见,用龙作图腾的华夏文明已经不可逆转的在走着下坡路。至清,同属于冷兵器之间的对决,起于关外白山黑水间的女真人,硬是凭借着八旗之力将无论是资源、土地、人口都是其十倍以上的一个庞大帝国征服,这说明了什么?……而在欧洲,同样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战争,同样经历过外族的入侵,王朝的更替,还有那上千年中世纪的漫漫时光,也同样是在神权与及王权的双重压迫下,那些惯于先敬己,后敬神的人一样在黑暗中酝酿着启蒙运动与文艺复兴的曙光,那是一股可以将整个欧洲大6的齿轮快推动运转起来的巨大力量。

  “把话放出去,期限已经到了,今晚12点之前,叫苏家把地盘让出来,不然我王乐会在12点之后带人登门拜访!”

  这是怎么了?

“那叫朱雀,是上古传说中的神鸟。”沈老解释道,“以青色为底,朱雀为印,代表了青空卫的朱雀营,方霸天就是青空卫朱雀营的人。”

“而此时,人们已经没有时间再射导弹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外星飞船闯入大气层,直直的坠落在大海中。”

“哼......”袁剑宗冷哼了一声,化为一道残影扑了上去,“再来!”

“对一般人来说,修炼《金刚身》确实很危险。”洪武越看越喜欢,忍不住哈哈大笑,“可我修炼有《混沌炼体术》,身体脏腑比普通人强的多,绝对没那么容易伤到自身,而且我又是金属性体质,这《金刚身》简直就像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一样,实在是太好了。”

“对那等人物来说,一部下品武技,只需要稍加修炼就可登堂入室了。”

那女人一边说着,眼睛一边就红了。看到老婆掉眼泪了,濮照熙也有些急了。

珍宝珠  当车子行驶到半路上的时候,坐在后面的王乐突然开口问道:“港岛的垃圾处理厂在什么地方,带我过去。”

“对,馆主说的不错,秘术和修炼法门,武技一样,不一定越强大的就越好,关键是要适合自己,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沈老也开口,叮嘱洪武一定要慎重挑选,机会难得。

你能明白一个女孩第一次喜欢一个男孩时的感觉吗?你不会明白的,每次我走进教室的时候,第一眼看的就是你坐的那个位置,而在你进教室的时候,也总会有一个目光会悄悄地落在你的身上,上课的时候,只要能看到你,我就会觉得很幸福,是的,可以用幸福这两个字来说,看到你的身影,总能让我的心里流淌着一种酸甜酸甜的朦胧的感觉,那感觉有时会让我感到窒息。珍宝珠

可华夏武馆呢?

珍宝珠  眨眼之间,王乐的脑海里就涌进了海量的陌生信息,正是记录在白色玉简里的古法炼体之术。

“你敢!”濮照熙原本微微闭着的虎目一下子就睁了起来……

  “姐夫,怎么样?”

  客厅里,穆熙永等人感觉到闷湿的空气中,有寒风扫过,身上不自觉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怎么都消不掉,仿佛已经看到眼前的这位爷站在尸山之巅俯视着他们。

华夏武馆,广场上聚集了很多人。≧≯≯

先是任紫薇跑了出来,隔了一段时间,龙烈血也出来了。任紫薇跑出来的时候神色很是激动,还好注意到的人不多,龙烈血出来的时候则是一点表情都没有。

在龙悍和龙烈血来到这里的时候,让他们预料不到的是,有一个人,已经比他们早来了一步。

一边的几个武馆工作人员闻言大汗,这可是特殊合金铸造的,就是武师境界的高手也不能真个损坏,你能在上面留下半寸深的拳印已经不错了,还嫌弃合金墙壁太硬,疙手?

“擦!”――瘦猴的这个字几乎是从紧咬着的牙缝当中给“磨”出来的,冷得像冰渣。

方瑜无奈,只能努力挡住徐正凡,希望洪武能逃走。

许久,数字手表中再次传来的声音,“你盯着这个洪武,不要杀他,将他的动向随时汇报给你三叔,其他的事情我来处理。”

“你不过才三阶武者境界,仗着会弓箭才能伤到我兄弟,没了弓箭你在我眼里就是一只蚂蚁。”洪武轻蔑的一笑,战刀瞬间劈下,铛的一声,火星四溅中弓箭手虎口炸裂,匕更是崩飞出老远,钉在了一棵大树上。

珍宝珠洪武做出了决定,打算检验一下子自己的实力究竟提升了多少就回基地去。

“啪!”洪武似乎听到了一声轻响,脸色忽然变的苍白,一根丝线排布出了错,引了连锁反应,整个秘印都开始崩溃,瓦解,最后消失。珍宝珠

  自从将洪家的孙子汤姆等人扔到焚化炉处理后,王乐已经习惯用此种方法销尸灭迹。珍宝珠

  到时候天知道经过那些门中师长之手的这块玉简会不会被掉包。

一道道鲜血自洪武身上迸溅出来,头狼实在太强大了,即便是洪武全胜的时候也不见得是其对手,如今重伤的情况下更是不敌,片刻就被头狼以利爪划出数道伤口,血肉翻卷,触目惊心。

布满绿荫的走廊,满是学生的操场,栽种着各种花卉的花坛,一栋栋错落有致的教学楼,一切都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改变,可洪武就是觉得眼前来来去去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学生们忽然离他很远似的。

洪武和林雪所就读的学校叫做禹州市一中,和华夏联盟其他的学校一样,都是公办性质的,事实上如今华夏武馆除了大学之外其他学校都是公办的,政府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

  随即大奔启动,就往王乐的半山别墅住处行驶而去。

龙烈血似乎并没有看到他的灿烂笑容,在收拾好东西以后,只对着坐在他后面,也就是那个胖子旁边的一个一直在低头书写的少年说了一声:“天河,你监督着小胖,要他再做一套语文测试题!”

偌大的古城,为了宝物,随处都是杀戮,十分混乱。

  “额!”黄胖子和郑歌顿时语塞,没理由去反驳王乐的这番自我安慰。

一场大战就这样结束了,因为洪武的出现,几个围攻刘虎的四阶武者不但没能得到什么,反而死了两个。

  穆大小姐没好气的训完后,客厅里沉闷的气氛顿时就缓和了不少,空气也重新流通了起来。

“什么?”黑衣人失态的惊呼了一声,躲在树上的龙烈血的心脏也碰碰碰得跳动了起来,如果这块金属真像那个胖子所说的那样的话,那么这一小块金属存在的意义,真的已经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得了的,在水中,除了声波以外,电磁波和光波都无法进行有效的传输,如果这一小块金属真的可以吸收声纳,那么……那么它就不再是一块简单的金属,谁拥有它,谁就等于拥有了掌控未来世界海洋霸权的钥匙,想一想,当地球上3617453oo平方公里的海洋就如同一个纯洁的处女一样向你撩起了她的面纱,可以让你任意“征服”的时候,恐怕就连上帝也无法拒绝这种诱惑。

珍宝珠  此时王乐呵呵笑着又说道:“小弟能得到一件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东西,不管它有用没用,也算是一种缘分嘛。”

咳……咳……没办法,女人晕起来就是这个样子啊!

龙烈血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对于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他可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说到这里,就不得不介绍一下这个男人了,这个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姓曹,叫曹天云,当过兵,打过与安南的自卫反击战,战后回来不久就在家乡开了采石场,也就是离龙烈血家不远的那一个,在龙悍出事后,龙悍就来到了现在住的这里,龙悍是个不喜欢亏欠别人的人,可是对这个曹天云却是例外,在开始的时候,龙悍带着龙烈血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得到了曹天云很大的帮助。在龙烈血有记忆以来,就认识了这个“曹叔叔”,那时他的这个“曹叔叔”常常趁龙悍不注意的时候塞给他一些好吃的小东西,有一次甚至给他买了一个玩具小汽车,当然,那个玩具汽车龙烈血没有玩过,因为才刚给他的时候就被龙悍现了,龙悍理所当然的没收了,“曹叔叔”还为此与龙悍闹了个脸红脖子粗的。在平时,龙悍雕的石头,都是从采石场拉来的,龙悍的狮子雕好以后,又由这个“曹叔叔”拿到外面去卖。卖来的钱,开始的时候他可是一分不要,后来在龙悍的坚持下从里面提了三成给他,如果他不要,那么龙悍就走,没办法,他要了,可嘴里却常常说龙悍不拿他当兄弟。龙烈血有时候也奇怪,自己的老爸和他可是完全的两种性格,两个人怎么会成为莫逆知交,他问龙悍,龙悍不说,在他问这个“曹叔叔”的时候,他的“曹叔叔”曾很严肃的对他说“小龙,我的命是你爸冒着枪林弹雨捡回来的,有些东西你现在还小,等你长大就明白了。”那时候,龙烈血只有八岁。十年过去了,原来不懂的东西,现在已经明白了,可龙烈血觉得,自己在父亲面前,可以算是长大了,可在这个“曹叔叔”面前,自己好象还是个孩子,这让他多少有点哭笑不得。珍宝珠

  要是一直在联盟大军控制的地域范围,或者是吸血鬼控制的地域边缘,王乐就算是想要大开杀戒,单单为了寻找吸血鬼,都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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