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_我妻如奴_大先锋

第87章我妻如奴

他施展了凝元术,尽管可提纯内劲,战力大增,但对自身的负荷也是很大的,不可能持续太长的时间,他想要在短时间内击败洪武,否则一旦自身消耗过度,他将可能反败在洪武手下。

  至于好坏,王乐才不管这些,反正都已经木已成舟,一切都来不及了。

  说完后,郑歌随手将存放这颗神种子的盒子重新盖上,然后就往王乐手里递了过去。

我妻如奴“他在上面有没有什么关系?”

  再说了,从身上这条真龙纹身变异的那一刻起到现在,王乐还没为此受到过什么伤害。

此时坐在龙烈血身旁的几个人则用羡慕的眼睛盯着龙烈血,看着他从容的收拾书包准备走人,狠不得自己就是龙烈血一般,自己也想走,可是一想起“老班”眼镜后面的眼神,又缩了,在一中要到高考的时候,高三的班级下午一般都是自习,而自习的时间则延长了一个半小时,也就是两个课时,学校没有明文规定要这样做,可这似乎成了高三的传统,为了保证升学率,多出几个大学生,各个高三班级的班主任,都要求了自己的学生再上两节自习课,在高三(1)班,能不把“老班”的这话当回事,时间一到就走人的,除了龙烈血,实在是找不到第二个人。而让人觉得奇怪的是,他们的“老班”似乎也默认了龙烈血的这种特殊!

  “小虎问的对,王哥为什么偏偏就挑了苏家立威?”

我妻如奴小胖说的确实是事实,瘦猴也没有反驳,难道真的要把这些书拿去当废纸拿去卖吗?一想到要这样,大家都觉得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难受。

我妻如奴“我要回家,我想我爸我妈了。”

  就这样,当王乐从垃圾处理厂回到半山别墅庄园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的边上。

  穆熙永和徐耀扬当然不敢有什么意见,连忙点头称是后,就率先告退,待在这儿,实在太过压抑,还是先避开的好。

  只见穆熙永的眼中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有些不确定的回道:“难道是苏家?”

“雪儿你别哭,我答应你就是了。”

“老大,你来啦,我等你很久啦!”小胖丢下书,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只见王乐摇头道:“从内地到港岛,不一定非要从南粤过来,这次想要我命的人,没那么简单。”

龙烈血在前,天河在后,小胖第三个,瘦猴第四个,一行四人端着酒就向郭老师他们那桌走了过去。

那个黑衣人的反应不能说不快,刚一听到身后的动静,那个黑衣人想都没想就转身,出抢,带着消音器的g1ock18型手枪在他转身的一瞬间就就泻出了里面17子弹中的八,g1ock18型手枪那极高的精度、还有其媲美冲锋枪的高射、极高的安全稳定性是黑衣人选择这把手枪的一个原因,黑衣人选择这把手枪的另一个原因是全世界使用这种手枪的人太多了,这种手枪行销全世界5o多个国家和地区,警察、军队、土匪都在有人用这种手枪,用这种手枪,不管做什么都很安全。

  王乐深深看了眼黄胖子和郑歌,狡猾的说道:“相信二位哥哥不会让小弟在接下来的这场交易当中吃亏。”

“贾五年!”

  此时王乐通过刚才的聊天,就已经知道眼前这两只吸血鬼是价值十个战功积分的公爵吸血鬼。

刻图一幅幅,十分恢弘,场面壮观,有大海无垠,碧波万顷,有晴空浩瀚,天高云淡,有山脉起伏,绵延万里,直入苍穹,有大河涛涛,浪澜壮阔,流经百万里,连绵无止尽。

我妻如奴后来,我现了你的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只有我知道哦,我还没告诉其他人呢,就连芳芳也没告诉,真没想到的是你居然还会俄文,学校图书室里仅有的那几本老旧的俄文书你差不多都看过一遍,我好佩服你,也就是在那时,我打听到了你的名字――龙烈血,很怪的哦,我那时在二班,你那时在一班,我在一班的朋友告诉我,说你是个怪人,除了和你们宿舍的其他三个家伙在一起比较合得来以外,你基本上就不会和谁说话,看起来挺孤僻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那时只要看到你一个人在走路的话我就会觉得很难过。你的身上,就像有着一道无形的墙,所有的人,除了你们宿舍的外,别人都很难靠近你。我的朋友说你不会笑,我说你会笑,她非要坚持说你不会笑,我就一个星期没理她,因为我看到你笑过,开始时觉得可恶,后来又觉得可爱,有点傻傻的感觉哦。

“历史专业也没你们说得那么惨,至于小胖的专业,你们看看我勾过线的地方就明白了”龙烈血用手指了指小胖手里拿着的那本册子,立刻,三颗脑袋凑到了一起。

  顿了顿,王乐的脸色一改,冷漠的道:“一个都不行!”我妻如奴

  郑歌点头同意道:“没错,留着这颗神秘种子,算是给自己留个念想,也许哪天就在机缘巧合下弄清其中的秘密了。”

我妻如奴“乐器!”

  半晌后,隐身的王乐挥去脑海里翻腾的杂乱念头,掉头就钻进黑夜当中,再次进入崇山峻岭继续猎杀吸血鬼。

“本小姐难道会有什么错吗?你难道没有看过那些什么电视小说的,通常都是一个小孩小的时候身体虚弱,得个什么怪病,然后就被上门化斋的和尚啦乞丐啦的收为徒弟,带到什么深山传授绝世武功?”

  到时候天知道经过那些门中师长之手的这块玉简会不会被掉包。

  “额!”黄胖子和郑歌顿时语塞,没理由去反驳王乐的这番自我安慰。

他住的安阳区在禹州市的南端,而刘虎住的昌平区却在禹州市的北端,禹州市作为一个能够容纳一亿人居住的大型都市,占地是极广的,南北两端的距离也的确有点儿远。

龙烈血:“是的!”

“禽兽!”县长大人低低的骂了一句,他的声音被另一个人出的“禽兽!”给盖过去了,不怕给人听到。

他硬要分给刘虎一半魔兽耳朵,刘虎拒绝不了,但这分配起来刘虎倒是耍了个滑头,将好的都给他了。

“女生……”那个黑脸军人又是一声狂吼,“个子那么小还要排到男生后面,你们的脑子长到那里去了,都给我排到前面来,又不是让你们去踩地雷!缩到后面去干什么?”

龙烈血还没走到郭老师他们那一桌,但当郭老师他们那一桌的人意识到龙烈血是要过来敬酒的时候,全桌的人都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

  只见王乐捧着茶杯,坐靠到了沙发,仰着头看向吊在天花板上的灯饰,笑着说道:“这多没意思,既然想将我王乐埋骨港岛,那他们也就别想活着回内地。”

我妻如奴天河填报的学校是第一批录取的,结果在天河的通知书下来的时候,瘦猴整个人都憔悴了一圈!

  “尘归尘,土归土,下辈子当个良民最好。”我妻如奴

“在他的世界里,怕是已经穷途末路了吧?不能踏入更高的境界,生亦有何欢?”此时此刻,洪武似乎也体会到了一些孙敬之的心境,为了一生追求的东西,纵死又有何惧?我妻如奴

龙烈血静静的看着外面,心中却是从未有过的宁静。

  所谓事情反常,必有妖。

洪武更觉得疑惑了,这紫色金属片上的文字不属于地球上已知的任何一种文字,那它究竟是什么?

青麟魔鼠是大灾难前松鼠的一个变种,在大灾难中进化而来,体长达到了两米,双腿直立起来有近三米高,浑身布满了青色的鳞甲,尖利的牙齿和爪子可以轻易撕裂树木,一条尾巴也布满了鳞甲,如同一根鞭子。

  黄胖子和郑歌都笑着点头应是,然后也没有再废话,转身就先后出了住处帐篷消失在王乐的视线当中。

这是一头五阶兽兵,浑身赤红,如赤铜一般,防御十分强悍,且额头上的独角十分尖利,是制作特殊合金的一种材料,也是一柄天然的尖锥,可以轻易刺穿战衣,进而将人的身体刺出一个血洞来。

那恶魔浑身都是青黑色,干枯如树皮,和人一样有四肢,一个头颅,但却如夜叉魔神一般,青面獠牙,背生骨刺,足有三米多高,枯瘦的骨腿踏在地面上嗵嗵做响,已经追到了洪武的身后,他抬起臂爪,“轰”的一声将金光灿灿的魔兽鳞甲撕扯出一道巨大的裂缝,绵延一米多。

  当初进入成吉思汗地下陵寝,那也是在金忠信这种常年在盗墓行里打滚的摸金校尉牵头,才得以成功进入。

古武世家都很强大,底蕴深厚,高手如云,秘术是它们的镇族之宝,绝不容外传,洪武要是真的抢了人家的秘术肯定会招来古武世家的追杀,不死不休!

“老师。”

“那家酒馆叫什么名字?”

我妻如奴“这七柄飞刀应该是耗尽了力量,陷入了沉寂中,想要驾驭它们,你需要不断的用自己的力量去温养它们,令它们复苏。”方瑜观察之后给出了这样的建议。

“是不是你过一会儿就知道了,就算不是那也值了,嘿……嘿……”

  客厅里,穆熙永等人感觉到闷湿的空气中,有寒风扫过,身上不自觉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怎么都消不掉,仿佛已经看到眼前的这位爷站在尸山之巅俯视着他们。我妻如奴

对龙烈血来说,在大学里,学习才是第一要紧的东西,而不是赚钱,钱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去赚,但在学校的学习机会一个人一生只有一次。龙烈血对知识有着很深刻的认识,也因此,他很喜欢看书,在心里,书被龙烈血看成是一种财富的象征,当然,这不是物质上的财富,而是精神上的。龙烈血认为,很多书,特别是很多好书,都是古今中外一些杰出人士的毕生经验、智慧与心血的总结,每当在看它们的时候,想象一下自己用一天或几个小时的时间就可以把前人数十年或一生的智慧与心血占为己有的时候,龙烈血心中总会有一种难以抑制的莫名的愉悦与兴奋。就像有的人有偷癖一样,龙烈血也觉得自己也有一种“偷癖”,想把那些人类精神世界中最宝贵的财富据为己有的“偷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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