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_菩珠_大先锋

第78章菩珠

一个个细胞在成长,死亡,新生,仿佛轮回一般,从本质上得到了一种进化,变得更加的强健,也更加的有生命力。

“不用怕,它已经死了。”一道虚弱的声音忽然自不远处传来。

晚上,食堂里。

菩珠军队这边很体贴的送来一套草绿色的军服让他换上,可由于他的肚子实在太大了,已经过了正常的尺寸标准,衣服的下面连纽扣都扣不上,裤子的腰围更是小了好大的一截,最后,没有办法,只有找了一套大号的来给他换上,换上大号的何强显得很滑稽,裤子上的皮带他系到了胸口,衣服的下摆垂到了他的膝盖。他只有躲在了车里,一边叫另一辆车回昆明去取他的衣服。

一辆消防车慢慢的伸了云梯,一位消防员站在云梯的顶部,拿着一根水枪,正准备从高处直接把水喷在那火势最旺盛的地方。

  此时郑歌跟着说道:“三弟你先好好休息,我和大哥马上就去找门中长辈。”

  唯一清楚的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都是因为这条龙纹身引起。

菩珠徐正凡太强大,驾驭七柄飞刀又太费神,洪武刚才看似神气,可心里却紧张无比,他怕还没杀死徐正凡自己就先没力了。

菩珠面对任紫薇与龙烈血感情的曝光,最高兴的要数瘦猴了,至少,他家的玻璃不要再担心被人打碎了。

  毕竟这种古老悠久的遗址空间,一直以来王乐还不曾遇到,更不要说进去过了。

龙烈血垂手肃立在一旁,看着父亲的手轻轻的摩挲着母亲的墓碑,父亲的动作很温柔,很温柔。母亲的墓碑上,是两列苍劲的字体“爱妻龙氏雪娇之墓―夫龙悍泣立”,别人可能不明白,但龙烈血却明白,那两列字体,是父亲用手指在青石上一笔一笔的“写”下来的,那字体中间沉淀的暗红色的东西,不是油漆,而是鲜血,每年清明或是母亲忌日的时候,那墓碑上的字体的颜色就会再次的鲜艳起来。自己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资格这样做,按照父亲的说法,想要让自己的鲜血能够有资格沾染于祖先的墓碑之上,那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年满十八岁,二是个人的能力获得家族中家长的认同,而现在,准确的说,自己还未满十八岁,虽然父亲已经认同了自己的能力,但现在,自己还不够资格这样做。

“我看他似乎都没有出全力的样子,竟然这么厉害,他才多大?”

  如今放松下来,仔细回想先前通过破妄法眼对那遗址空间的透视观察,给王乐的感觉就是那里除了难以想象,仿佛能自成一方天地的大以外,还是就是给人带来一种无法言语来形容的苍凉和绝望感。

  …………

  同样王乐更不排除会有试炼队成员与庄宇,殷燎原这两个混蛋一样破坏游戏规则,请来强援帮助自己猎杀吸血鬼获得战功积分。

“我……”这是小野智洋这一生所说的最后一个字了,没有人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

  当车子行驶到半路上的时候,坐在后面的王乐突然开口问道:“港岛的垃圾处理厂在什么地方,带我过去。”

“走吧!”龙烈血最后看了这间宿舍一眼,就在这里,他认识他的三个好兄弟,渡过了高中的三年时光。

“我跑不动了。”

  想到这里,王乐就决定用自己的破妄法眼来试试看。

“而且,从他们倒地的位置上来看,对方不是偷袭,因为他们已经离开了自己的座位,他们的座位摆放得还算整齐。这是双方在有了冲突以后被对方面对面击倒的,能够干脆利落的在第一击就让四个人躺下,这样的一些‘嫌疑人’确实是需要在有增援的情况下才有把握逮捕的,我刚才的决定太鲁莽了!”

菩珠“你不是要吃我吗,我先吃了你?”洪武浑身血肉堪比铁块,牙齿并不比这些魔狼差,一口咬破了魔狼的脖子,大股大股带着浓烈腥臭味的魔狼血涌入他的喉咙,被他吞咽了下去。

何强的屁股只有半边搭在那张已经磨得有些光滑的竹椅上,他的双手放在膝盖上。

127个战功积分(三)。。。。通过破妄法眼依然看不到这巨大空间的四面尽头后,隐身的王乐不由得在心中喃喃道:“好大,真他妈大到没边了。”菩珠

“雪糕……你们不会骗我吧?”

菩珠一想到从今往后自己的学校将要像那些烟囱林立的工厂一样作为产生经济效益的“产业单位”后,楚震东总有些不寒而栗,世界上,又有哪一个国家,会把自己国家的学生当作商品来榨取经济利益的?国之大计,十年树目,百年树人,国运兴衰,系于教育啊!这都是国人用数百年屈辱历史得到的血泪经验啊,清朝为什么完国?zh国为什么在近代遭遇了恒古未有之大祸、大耻,差点完族灭种?所有的这些,从一个教育工作者的角度上来看,可以归根为那时国家教育的失败。抛开各种唯心或唯物的历史观,只讲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只要是初中生能明白的道理,国家之间的斗争,最实质的,其实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一“群”人和另外一“群”人的斗争,当别人有了枪有了炮有了军舰飞机,有了现代化的军队,而你只有大刀长矛快马弓箭的,你怎么和人家去斗呢?没有人才,你怎么造得出那些东西,你又怎么呢明白热兵器战争与冷兵器战争之间的差距呢?而人才,除了正确而适当的教育以外,又有什么地方能培养得出来呢?你别跟我说那些个例,曾国藩左宗堂张之洞是人才没错,他们不光是人才,还是人才中的大才。但是这样的人才,从培养人才的角度出,再上升到国家与体制上的高度的时候,他们的意义,其实是可悲的,过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孕育着四万万人人口的大国,到底出了几个曾国藩,几个左宗堂,几个张之洞?

一个湖泊边上,有一些走兽类的魔兽在喝水,也有一些飞禽类的魔兽时而略过,捕捉走一两头走兽类魔兽,作为自己的食物。

  王乐可不想把这大好时光浪费在等待上面,毕竟这个档口上还远远不是休息的时候。

  “不知道小爷的破妄法眼可能看透玉简里面的内容。”

  所以这个当下,关于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的事情,在王乐脑海里转了一圈就抛之脑后,更多的则是在想着那湖泊地底深处的遗址空间。

七拐八拐,小胖和龙烈血终于来到了这个地方,看着那些“大笼子”,不由得让小胖心生感叹。

“看起来,你们是学生吧,不知道你们是哪个学校的?”

  到时候天知道经过那些门中师长之手的这块玉简会不会被掉包。

  但你丫非要放贱,拿自己的小命和眼前的这位杀星玩儿,能怪得了谁,当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其实,武尊境当老师还不算是最吸引人的地方。”叶鸣之看着洪武惊愕的样子,笑道,“对于天才学员而言,真正吸引他们的是核心学员的那种环境,潜龙与雏凤争鸣,他们这些自恃甚高的人,也不愁没有对手了。”

“我都睡这么久了?”看了一眼数字手表上的时间日期,洪武无奈一笑,“这次我有点操之过急了,一心想一口气将《驭风行》练成,结果反而不行。”

现在,这些水泥柱则成了他检验自身修为的对象。

菩珠  毕竟这种古老悠久的遗址空间,一直以来王乐还不曾遇到,更不要说进去过了。

  顿了顿,王乐继续对俩人说道:“何况这颗神秘种子就连很多天阶老怪都没有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凭你我的本事,要是真给研究出个道道来,那才真是奇了怪了。”菩珠

龙烈血麦芽色的皮肤闪闪光,皮肤底下仿佛流淌着一层暗金色的光华,龙烈血全身的肌肉,从脚踝到颈项,都线条分明的凸现着,仿若铁浇,特别是龙烈血腹部那八块像小老鼠一样的腹肌,更是让他们眼睛都看直了。龙烈血全身上下,没有半分多余的脂肪。而最让他们羡慕的,是龙烈血的身上虽然肌肉一块块的层次分明,但却没有半分粗笨蛮横的感觉,龙烈血的整个身体,身体上的每一块肌肉,每一块骨骼之间的搭配,都那么协调,在其中,流淌着一种由静与动,力量与灵活的完美搭配所产生出来的刚劲韵味。菩珠

所谓的狩魔就是狩猎魔兽,武馆中的学员实力达到一定境界都会去荒野区狩猎魔兽,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在同魔兽的厮杀战斗中磨练自身;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猎取魔兽材料来卖给华夏武馆,从而得到足够的金钱去特殊修炼馆修炼,去藏经楼购买武技身法,去后勤处购买兵器战衣等等......

那个一直低头书写的少年听到龙烈血的话,抬起了头,他看着龙烈血,笑了笑,说道:“好的!”旁边的小胖立时一声惨叫。

如今,只要他想,随时都能突破到八阶武者境界!

醉过了只感到

当然,若是这些三阶武者能够进入华夏武馆修炼个一两年,修为绝对会突飞猛进,达到武者四五阶,甚至武者七阶,八阶等等都并不稀奇,可要说还没进华夏武馆就在十八岁前修炼到武者四阶的,真的很罕见。

“先别得意,你猜今晚会有几个?”

  因为这空间之大,远超自己的想象,如果不亲身进去的话,单凭破妄法眼的透视,短时间内是很难找到的。

一头青色的魔狼被洪武轰飞,大口的咳血,有一块块内脏碎片连着鲜血从嘴里涌出来,他被洪武以寸劲杀重创,脏腑都碎掉了。

在星期二那次会面以后,龙烈血对他们的班主任多了几分了解。时间无声无息的滑过了星期三,在这三天中,每天下午上完课以后,小胖都会约上龙烈血去看一下他们网吧的装修进度,每次去的时候那里都有一堆人在忙,小胖的那个“龚叔叔”更是每天至少跑来这里看三次,对装修的质量要求得异常严格,仅仅在两天以后,那间原本没什么装修的毛坯房已经开始显露出网吧的雏形了,无论是地板、墙面、还是天花板都已经不是原来的模样,它们与小胖和龙烈血看到过的网吧效果图也越来越接近。

  “怎么感觉这套古法炼体之术对小爷一点用处都没有?!”

在前面开车的警卫员看到龙悍要在车里看东西,连忙把车里的内灯给打开了,此时的外面,天已经黑了下来,外面的马路上,一辆辆车都打开了车灯,在黑暗中划过一道道黄色或白色的线条从吉普车旁行使过去,马路边那些建筑物上各式各样的霓虹灯也出了妖艳的光彩,警卫员开着车,在城里绕起了圈圈。

菩珠后勤处是整个华夏武馆的后勤中心,负责华夏武馆的衣食住行等等一系列后勤要务,且负责出售一些战斗装备,如兵器,战衣,战术背包等等,一般武馆学员要出去狩魔都会来后勤处,采购一些必要的装备。

  顿了顿,王乐拍了拍穆熙妍的玉手,幽幽的继续道:“而我,只能通过杀人,目前来说,也只有杀人,并且要做到极致,让和我作对,想要与我王乐作对的人们感觉到恐惧绝望,才能证明自己不是懦弱的,可以任由别人来揉捏。”

“当然要。”洪武掏出一张华夏币,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我赌一百块。”菩珠

回到学校,已经八点多了,小胖和龙烈血分道扬镳,龙烈血回宿舍,小胖则去女生宿舍那边找董洁。似乎是对瘦猴的那句话心有所悟,小胖在去找董洁的时候,破天荒的为董洁买了一把花,花是满天星,素洁,淡雅,还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一个卖花的用自行车驮着几个大篮子在夜晚的路边叫卖,价钱很便宜,适合学生消费,那把花只花了小胖六块钱。那个卖花人的篮子里还有很多玫瑰,不过虽然现在天黑了,但第一次送花的小胖显然还没有拿着一大把玫瑰站在女生宿舍下面的勇气,买了花的小胖把花反手拿在背后,然后一路鬼鬼祟祟像个贼一样专拣路黑的地方向女生宿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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